我们可以将工作总结看成是分析工作后得出的结论,高质量的工作总结,可以让职场人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工作,以下是好文笔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治室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1
-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t;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2
20-年以来,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西委发〔20-〕24号》和《-县人民政府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人员和科室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通过展板、qq信息平台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在会前学法、平时执法普法中认真落实和,监督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查找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三、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
(一)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二)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
(三)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
(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做出新的贡献。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3
实施“六五”普法以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区”理念,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潜力显著增强,在法治相山建设中发挥用心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幸福相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4年度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目标,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司法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全区普法工作。镇、街道、区直部门也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人主抓普法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xx-20xx年)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淮北市相山区十二五期间“法治相山”建设纲要》,区人大作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并用心实施。
二是强化职责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模式,构成普法工作合力,不再是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范围,明确工作职责,量化目标任务,职责到岗到人。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普法信息员,及时向普法办报送普法信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工作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资料。
三是完善工作保障,严格监督检查。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xx年区财政拨付了8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区依法治区办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电脑及其他宣传器材,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区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把法治建立工作纳入法律监督,透过组织视察和评议等形式,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普法办也不定期的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从而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职责意识。
二、深化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一年来,相山区坚持高标准实施“六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主体是普法第一职责人”原则,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健全普法组织和队伍,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为重点对象,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方面,本年度我区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了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及淮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开江同志分别讲授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方面知识,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为配合廉政警示教育,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编制了《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汇编》2000册发放给全区领导干部、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社区、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该书收录了10个发生在市、区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的警示全区干部要洁身自好,坚守法律底线。
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本年度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教育局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选取了与学生学习、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作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形象生动的系列展板,选取15所中小校园开展法制文化展板巡展活动,并同步在巡展校园举办法制讲座,极大的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我区用心完善和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全区49所校园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在每学期开学时及放假前为学生进行法制辅导。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4
20-年,-区交通局紧紧围绕“推进交通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广大群众。
一、高度重视交通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到位
成立了以局长董晓云为组长,分管领导段礼全、谭灵、吴柯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听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定期召开法制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工作有序。
二、严格交通执法工作自律,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把关新增执法人员准入,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学法活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推进执法作风建设,打造了一只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认真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坚持执法责任追究,实行执法奖惩并行机制,以构建科学合理的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推进交通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在行政执法方面,始终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了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努力使执法卷宗文书规范整洁。
三、落实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努力做到公开透明
交通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开展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全面公开许可项目,公开办件流程,办理情况等,实行阳光办案、阳光许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制度,全部许可项目在区政府有关网页公示,提供免费查询和下载。
20-年办理的交通行政许可件中,无一起违规审批许可行为,未出现任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大法制宣传经费投入,提升法制宣传影响力
-年,交通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次,投入法制宣传经费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到场镇、车站、码头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发放了《公路法》、《-市路政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复印资料2万余份,让广大老百姓知晓交通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还积极参与重庆新闻广播电台《阳光重庆》栏目,对老百姓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全方位的对-区交通进行宣传,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氛围。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近年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组织各村(居)委会开展民主法治先进社区创建活动,以做好维稳工作为着眼点,以宣传教育为载体,以民事调解为途径,以爱心帮教为手段,扎实有序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造“民主法治先进社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建立民主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主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强化民主法治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专门成立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特点,专门设立了法治宣传服务、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小组。同时,根据创建实际情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使民主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扎实的开展。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各村委会公开宣传栏、法治教育学校、各种会议等载体,经常性地开展民主法治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懂法、守法和护法,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法律意识,利用授课、咨询、等形式,围绕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每年各社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4次,商讨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并且经常性地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召开民主恳谈会,开展社会民主议事等,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扎实有序的开展民主生活。
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岗位职责上墙后的监督活动,明确职责,履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的有关规定,对居民区内的重大事项均张榜公布。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须经集体商量讨论,充分发挥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并建立完善党员联系困难户制度,积极创造有力条件,深入开展服务群众工作。
法治室工作总结篇6
20__年以来,县供销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密切联系供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社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目标
县供销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一是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我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总结分析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上下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是对所属企业落实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按要求进行检查督办,推动依法治社,使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结合本系统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计划,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一是建立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纳入我社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规定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集中专题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每年不少于10学时,将学法用法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资料。
二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上级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和考试。各业务股室均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州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是积极服务民生,大力开展送法下乡“百村万户行”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法律七进”活动向纵深开展,促进“党员干部到万户,春风行动解心结”活动有形化、实效化,县供销社先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刷经寺北街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所属企业,在当地农民和下岗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他们依法保护自身利益,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务工活动,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
三、坚持依法治社,不断推进供销工作法制化
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供销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我社大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
一是突出重点。首先主抓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工作。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今年以来,全体机关干部组织学习了《宪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社会保险法》、《会计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六五”普法读本等学习资料,每人配发了普法笔记本,先后组织了4次普法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每年人均学法时间达20小时。
二是在普法学习中,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全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与信访、劳动关系、资产管理、财会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学法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解困工作;提高依法治社水平,依法调处劳动关系,解决企业来访、缠访、驻防等重大信访矛盾,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是完善制度。县供销社从15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法规制度运行轨道,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做到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供销社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要真正将依法治理的理念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真正与供销社事业建设融合在一起,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与法律法规不协调、相违背的现象,企业资产、财务、人员、经营者管理松散,有待进一步规范化,正规化,更有待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
今后,我社将按照县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方法和手段,坚持依法治社,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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