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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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是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它我们可以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当我们撰写读后感时,我们不仅仅是回顾书中的情节,更是对书中所传达的价值观念进行思考和反思,好文笔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推荐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推荐5篇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1

人们怀念故乡,多是怀念那些身在故乡、勤劳而又善良的人。

重读汪曾祺的《故乡人》,再次看到他笔下这些至真至纯的故乡面孔,这种感觉便分外强烈。

有人说汪曾祺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大文化”“大话语”“大叙事”的解构,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

比如《故乡人》中的《金大力》一文。我对此文刻画出的平凡好人本分之美、良善之美,至今仍感动不已。金大力是个勤劳的人。为了家里的一爿茶水炉子,他每天要担二十四担水,这样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他也是个善良的人。他骨子里透着朴实,体谅、理解那些与他同样靠力气吃饭的工匠。他做工为客户着想、干活为同行着想,真心实意待人好。

他不贪钱财,对那些可以名正言顺争取的利益,也分文不取,“一辈子经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同行师傅们觉得应该给他涨工资,可他却不要,还说有茶炉收入、有小工工钱“这我就知足”了。

不管是金大力,还是《打鱼的》中,在艰难生活下沉默隐忍的一家人,或者是《钓鱼的医生》淡然而又潇洒的“王淡人”,在汪曾祺的笔下,故乡人知仁知义、知情知理、知足知趣,甚至朴实善良得近乎木、近乎痴、近乎傻。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

比起“悲悯”,可能“理解”与“敬重”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汪曾祺的文章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命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2

?水是故鄉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書的絕大多數篇章,在第 一次見諸報端時我即已讀過。然而雖書結集後我又反覆讀了數遍,想為文一抒讀 後感卻又費思量。原因無他,要談琦君的作品,我幾乎不能避開別人早發表過的 論點。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楊牧、彭歌、思果、隱地、歐陽子、鄭明㊣等均 曾公開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讀者以行動支持,使琦君的書成為書籍市 場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話下。即連我自己,在請朋友雅媛幫我剪貼之際, 重新檢視發表過的評論文字,就發現我談過她三本書--「留予他年說夢痕」、 「母心似天空」和「燈景舊情懷」。因為,析論「水是故鄉甜」這本琦君出國後 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縱觀列論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見。

首先談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對篇幅長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陳。

?水是故鄉甜」全日約十萬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餘字。琦君曾 向我說,對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長度;她本身是這個理論的實 行者。當然,許多人會說,文章重要的是內容的好壞,而不在於字數的多寡。可 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藝術水準,先決條件為材料的取捨,一味強調精練,有時反給 人「意猶未盡」之感,懸河倒瀉式的洋洋揮灑難免流於散漫。琦君嚴格掌握作品 的長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雲,既不故意濃縮而現晦澀,亦不胡亂「摻水」使內 容淡而無味,完整和恰到好處,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點。

在當今作家中,國學根柢像琦君這麼厚實的並不多。難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 圓熟純淨的白話,她沒有賣弄學問大掉書袋的毛病,她適當的引用詩詞,作用是 使情思有所轉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極力詞藻的堆砌 ,字裡行間濃烈散發「閨閣體」的氣息,簡潔、樸實、準確,琦君文字的境界是 「豪華落盡見真淳」。

平心說,琦君的素材對讀者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愛的理由 。但琦君之所以為琦君,是同樣的人、景物,每次出現都有不同的角度,給讀者 新的啟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陸來台的其他前輩作家一樣,琦君帶出來的記憶,轉變成揮之不 去的鄉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復活一個典型農業社會,那業已消失的世界,儘 管這個世界和我们有著時空上的距離,但無損於我们的嚮往與感動。

回憶充滿溫馨,也難掩惆悵。可是琦君對舊時風物故時情的感懷,從沒有達 於哀傷的程度,她會適時再把大家帶回現實來,肯定目前所擁有的。由新懷舊, 再自舊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現在與過去之間,令琦君的作品永遠有舊命維新的 意義。

多少和琦君同年歲的作家,他们多回顧少前瞻,為排遣鄉愁而把自己情感逼 進死胡同,連帶也使自己的創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幾多以新說自許的年輕寫 作者,也成天鄉愁掛在嘴邊,但那個鄉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沒生活過,不落實 的描寫,作品裡刻意強調的鄉愁是「象牙塔內的鄉愁」,當然不能普遍引起讀者 的感應和共鳴。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敘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綿密中有變化,其懷舊的文章 可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處不僅於此,如「水是故鄉甜」書內,「兒時不再 」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無『牙』」、「藥不離身」自我調侃的幽默,以誠懇 溫厚的態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親的夢」、林武憲「我愛ㄅㄆㄇ」、 簡宛「葉歸何處」),在在都顯示琦君胸襟的寬博與豁達。

此外,也因為作家多情、敏銳、善感的個性,琦君毫無矯飾在筆下透露,她 對過世父母親人的懷念,對兒子丈夫的掛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處過的各種 大大小小動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說珍惜寶愛一切人間的有緣。

寫了那麼多書,琦君沒有塑造過十惡不赦的壞人,更從未劍拔弩張攻擊過任 何人,對人世她有著睿智的了解,對芸芸眾生,她充滿愛和同情。

時局如此艱難,世路這樣坎坷,我们慶幸有琦君這樣的寫作者,作品秉持佛 家大慈大悲的襟懷,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3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4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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