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读完后肯定有很多的感触可以通过读后感写出来,很多人看完书籍之后都会有写读后感的习惯,这是值得肯定的,好文笔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1
书一直都是人类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与我们的每一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你把它当作一位自己前途的明灯,或者你是心心相印的难求知己。这其中的原因就太多了,正所谓书学海无涯,许多人往往望洋兴叹。时至今日,我个人对书的认为也不外乎书非借不能读之列的。
不过一说起读书,我就想起了我的童年。我童年的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吸引我走进它的童话世界,在那里面可以让我看到一些梦幻的美丽场景。
?安徒生童话》是着名童话作家安徒生之作,里面的故事都特有淳朴,优雅,诗意的风格以及人生哲理。里面《皇帝的新装》,《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作品都绘写的栩栩如生,如同故事就展现在了面前。
?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没有画的画册》。《没有画的画册》中的每一幅画,都是情景交叉的诗。列如那个美丽的印度少女,她从浓密的树林中走到月白风清的恒河之旁,将她手中燃着的一盏灯放到河面上。她乌黑的,亮丽的眼睛追随着水面上闪烁的,逐渐远去的灯光,为她心上的人儿祝福。
还有《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丑小鸭历经了千辛万苦,重重困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以为它心中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是梦想在背后支撑着它,丑小鸭把面对的艰难,挫折统统踩到了脚下,通过努力的拼搏之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白天鹅。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要有梦想就要努力的去完成它,追上它,不要让它变成我们终身的遗憾。
?安徒生童话》的美丽是永恒的,绝不会因时光流逝了一百年,二百年或更久远而褪色;但同时,安徒生童话并不是美丽的全部。在我们这个信息多样化,审美多样化的时代,我们仍然需要安徒生,也需要更多可以把我们带劲美好环境的童话故事。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2
我爱看的故事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因为里面的词语、句子都用得非常好。这本故事书一共有十二篇文章,第一章写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和一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洞里,在洞里经历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第二章写了爱丽丝掉进了池塘里遇见了一只小老鼠,她和老鼠进行了有趣的谈话。第三章写了渡渡鸟想出了会议式的方法让大家在赛跑中不知不觉的把身体弄干了。这个运动方式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认真思考、扩散思维,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从这三篇文章里,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爱丽丝把婴孩抱起来,怕她没人照顾,还怕她被打死。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就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她。爱丽丝很喜欢装成两个人。起来,哭是没有用的!爱丽丝严厉地对自己说。限你一分钟内就停止哭泣!她经常给自己下命令(虽然她很少听这种命令),有时甚至把自己骂哭了。从爱丽丝的这些话,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使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勇敢地去面对。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3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4
?活着》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走心看完的一本书,对于我这种一看书就打瞌睡的人来说是多么可贵的宝物。
这本书是看着看着就走入了书中,走进了那个年代那个画面。不得不佩服余华先生的写作手法,用着最朴实的话语叙述完这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有时翻开书,想一下子看完,又不想这么囫囵吞枣的看完。刚看完的时候,我心想再也不要翻开它了,太伤感了,都看哭了自己。可是几天过后,又拿出来了,想着下次再回味一遍。所以,这本书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书中以一个老人的角度叙述自己的一生,看似平淡却又波涛汹涌,在已经经历过风雨的福贵眼里那些都过去了,所以它平淡,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这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揪住人心,想要冲进故事里去做点什么。
整本书我的泪点在福贵儿子去世的时候,看到前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因为那些文字叙述得太普通了,我一直加速往后看,看到福贵的痛苦后,才哗啦啦的眼泪直流,带着眼泪进入了梦境,合上了书。
再次翻开,就是我看完了整本书了,故事中一个接一个的去世,我没有再掉一滴眼泪,不是因为叙述得不好,而是我已经麻木了对于这个故事中的死亡。
我除了对于佩服这本书的作者以外,好像还没有太明白整个故事更深的意义,对于生死这件事,是福还是祸呢?故事里的人活着那么痛苦,可能死亡是解脱,而活着总给别人感觉是好的,活着就好,真的好吗?
看到福贵年迈的时候,又觉得活着确实好。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读过很多的书,有《童年》、《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童年》。
高尔基,他的一生无数辉煌,他的童年却历劲磨难。自幼丧父,随母亲投奔外祖父,但那并不是幸福的开始,反而是苦难的前奏。《童年》这本书的主要人物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化身,讲述高尔基的童年生活。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阿廖沙的经历感到心酸。冷酷暴虐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只爱钱财的两个舅舅冷淡他,表哥萨沙总是捉弄他,除了外祖母,几乎没有人关爱他。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总是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种家庭中,过早的体验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外祖父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财,怂恿伙计去偷东西,按放高利货,赶走眼下的伙计格里高里,让他成为乞丐……
和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相比,我们的日子就幸福多了。我们的生活是快乐的,幸福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缺少关爱。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纯纯教导,放学回家,父母将好吃的端到面前,对我们嘘寒问暖。我们应该感到幸福。《童年》唤醒了我,我们也要长大;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6
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用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把它放在一圈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只见它左一闪,右一闪不顾方向的乱蹦乱跳,结果被通红的木炭烫了一下又一下。这下它发疯了,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没有章法的乱舞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它可能已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了自己,死去了。直到作者停下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当作者把它再放到沙地上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它的装死行为让我看到了昆虫的生命观,在死亡面前,它们也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何况我们呢?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7
生命,是对自己的负责
生命,是什么呢?课堂上,蕴晴说:“生命就是指一个人的寿命。”泽权说:“生命是一个人度过的时间。”敏仪说:“生命是一生中获取的快乐总和。”听到他们的回答,我默默地问自己:对我而言,生命是什么呢?
生命,是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作者一伸手,就捉住了它。只要一用力,它的生命就危在旦夕。但它似乎不知情,不停地挣扎着,极力鼓动自己的翅膀,想再一次投入自由中。啊,我感受到了,它在呼唤——生命!生命!
生命,是砖缝中瓜苗的不屈。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的滋润,一粒小香瓜子就这样冒出一截小瓜苗,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该有多坚强的毅力,有多强烈的渴望,才能让小香瓜子冲破坚硬的外壳;对外面的世界该有多好奇,该有多期待,才能使得小瓜苗顽强地挺立无人问津的砖缝中。没有阳光,它就是阳光!它渴望的是——生命!生命!它执着的是——生命!生命!
生命,是心脏跳动的震撼。我把双手放在胸口前,静静地感受心脏的跳动。“怦怦”的跳动声,是那么沉稳,是那么有规律。啊,我感受到了,那一此次的跳动告诉我,这就是——生命!生命!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痛苦面前的顽强。作家杏林子12岁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不能走。可她在残酷的挑战面前,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对自己的负责。它掌握在我们手里,单单属于自己的。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主导它。人生路上的风雨不能阻挡我们前进。奋斗与拼搏,是我们该对生命许下的承诺。有限的、珍贵的是——生命!我们要热爱的、珍视的,是——生命!生命!
关于歌的读后感600字篇8
1月3日那天,妈妈送了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故事里的小王子一样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迫不及待地抱起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十分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非常喜欢看这一本书,难怪妈妈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早上,小王子都要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他,可能小王子回到了以前住的星球上。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地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一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不一样,如果花儿没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许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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