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让我们能够将阅读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大家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先写出自己的第一印象,然后再深入分析,好文笔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探险的书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1
每当我们读到悬疑神秘的小说时,随着进程的深入,都会期待会有一位智者或英雄站出来,一一把谜团解开。而大部分小说都不会让我们失望,总要巧妙安排,在故事结尾时会把所有的谜底交给读者,但《尼瑙克山探险》似乎是个例外。
像无数的神秘冒险小说一样,这本关于尼瑙克山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座貌不惊人的小小的山丘,当地村民却以它为骄傲,他们笃信,山具有深不可测的神秘力量,山顶永不消散的雾和阴雨时传来的怪兽咆哮声更是加深了他们对山的`敬畏。伊甘初到背脚村时,站在充满种种的尼瑙克山下,竟也被一种莫名的忧郁所笼罩,最后出于别刺伤的自尊心,为了维护男子汉的尊严,他决定爬上尼瑙克山上看个究竟,然而伊甘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怪兽兽,却找到了失踪的奥特叔叔,从奥特叔叔那里,伊甘得到了与村民说法截然不同的科学解释。
我想,故事写到这里大概就要结束了吧!我带着遗憾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却收获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伊甘兴高采烈的带着他的谜底下山,可是村子里却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话!
尼瑙克山怪兽的影子已经融了村里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牛奶莫名其妙的变酸是因为尼瑙克山,路人的短暂失明是因为对山不敬,凶狠任性的甜心在家里横行霸道是因为尼瑙克山怪兽喜欢猫,奥特叔叔失踪也一定是因为在山上出了意外,每家每户都要准备蜡烛、洋葱和如愿骨来提防怪兽的袭击——尽管传说中的怪兽从来没出现过!尼瑙克山已经成为村民们一种不可动摇的信仰,他们无法接受没有怪兽的现实。
这个世界上,没有定解的东西本来就很多,洞彻真相固然会获得一种满足,但执迷不悟的人也不一定会因为愚昧而不快乐。就像奥特,什么事情都要探个究竟,结果却在知道真相后得到的并不是快乐!其实做人也一样,有时候活的简单点,反而能得到更多的快乐!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2
?尼瑙克山探险》是一本好看的书,看着这本书,就仿佛进入了这个画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泥瑙克山脚下的脚背村,,经常会发生一些怪异的事情,每逢下暴雨的日子,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到脚背村小住的伊甘听闻了怪兽的种种传说,又看到怪兽的出现给村民们带来的恐慌,萌生了找到怪兽并将之杀死的念头。爬上泥瑙克山之后,伊甘却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秘,解开了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我非常喜欢伊甘,因为他不怕困难,很勇敢,不相信山上有怪兽,就独自登上泥瑙克山,历尽坎坷终于解破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伊甘还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上山之后,发现山上没有怪兽,下山后,他说给大伙儿听,大家都不相信他,甚至连家人都说他胡说八道,但是他从来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虽然他说服不了大家,但是他坚信自己所看到的真相。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伊甘在山顶上听不见大人们的呼喊。他像个梦游者在通往山顶的'最后一段多石的山坡上。走着走着,他觉得比刚才暖和多了,而且,他还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接着,他听到前方低沉沉的吼叫声。他手里攥着木棍儿,心怦怦地跳得飞快。他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心里想着:啊,可以看看怪兽究竟长什么样了!然后我要把它杀死。
这段话描写生动,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知不觉往下看,我也特别想看看怪兽究竟是什么模样的,一心想看到他怎么把怪兽打败。
伊甘寻找怪兽并一心想杀死怪兽,他勇敢,不怕困难,有着为民除害的精神,让我佩服。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4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尼瑙克山探险》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书,让我受益匪浅。这书的作者美国的纳塔莉。巴比,她的作品就如同一颗明闪烁在图书馆的夜空中,让人过目难忘。
这本书讲了一个发生在尼瑙克山山脚下的脚背村,人们都认为山上有一个吃人的'怪物,每逢下暴雨的日子上上都会有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新来村中的新人伊甘听说的怪物的事和种种传说,萌生了想杀死那怪物,因为他看到怪兽出现给村民带来的恐慌。他不顾村里老人的劝告,带着小狗上山寻找那个神秘的怪物。爬上山伊甘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奥特带他看清了真正的怪物,只不过是一座古老的休眠火山,中间有一座盛水的空心石柱,周围是熔岩。当水滴进熔岩里。就会炸出声音,那声音就是大家认为的怪兽发出吼叫声而已。看着书中的伊甘我始终确信他不会轻易认输,始终认为他可以打败怪兽。我跟着主人公一起探险,一起经历恐慌,一起找到最终的答案。看完这书,让我明白几个道理。第一道理,让我明白人不可以轻易的听信别人说的,需要自己去探索,去发现真实事情。第二个道理,我们要带着一颗勇敢的心,敢于斗争,敢于拼搏,才可以胜利的完成这一次尼瑙克山的探险。第三个道理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个解不开的谜团,只要我们够勇敢够坚定都可以被破解。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爱上书,与书为友,看一看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作品。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6
前几天刚刚读完我的阅读天使奖品——《尼瑙克山探险》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伊甘的小男孩,来到了他的大姑家。他的大姑住在的那个乡村每逢下雷雨的时候,都会从山顶上传来一阵阵可怕的吼声!村民们都说这是怪物在吼叫,所以没有一个村民赶敢上去。不过伊甘却不害怕,他和小狗贝贝一起上山,发现山上并没有什么怪物,只有一个喷泉口。伊甘也找到了与亲人失散多年的安特叔叔!
读了这本书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也要像伊甘那样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很有主见。在星期三的'下午,轮到朱自豪值日,。我走进教室,看到在黑板上面写着:复习第七单元。大家都很好奇,因为,我们一贯在周三下午进行语文单元考试。如果考试的话,老师会安排中午的任务是复习。可是今天上午老师并没有说要考试啊?!。我不由自主地问:“朱自豪,下午考试吗?老师今天没有说要考试呀!”朱自豪得意地大叫:“耶!朱老师每过两个星期都考试呀!下午一定会考试的。”“他要考试的话会告诉我,让我来写这个中午任务的!(因为老师就是我爸爸。)”我自信地对他说。“咱们两个打赌:如果考试的话,我认输;但是如果不考试的话,你得向我道歉!”朱自豪愤愤不平地说道。代伯州是今天的正班长,看到我这么肯定,立刻把中午任务改成了“看课外书”。我也怒气冲冲地回到了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起了课外书!很快就上课了,老师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试卷走进教室。结果,并没有考试。
下课了,朱自豪不好意思地向我认输了。就这样我打败了朱自豪!我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要像伊甘那样,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探险的书读后感篇7
我参加海峡两岸读书活动的时候,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法老的探索者》的书,很有意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是《法老的探索者》,大致讲述了小特使米内梅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尼梅斯是一个孤儿,被他的叔叔卡马克神庙的牧师收养,他也是图图莫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第一任母亲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遣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莫斯决定让米内梅斯参加,于是一场奇妙的庞特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梅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篇日记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长达一页半,短至十行左右。字里行间,满是童心。每篇日记都可以分开写,几篇日记汇成一篇长长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难忘的历史被精彩的故事再现。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接过书,定睛一看,消化了书中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很喜欢写日记,完全把它当成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的想法,把日记当成朋友,不管你我的想法,我都想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心情也随之变化。当书中主角minemais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他,变得开心;当我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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