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们能够指导我们前行的方向,经常写一写心得体会可以不断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以下是好文笔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雨来的故事心得最新6篇,供大家参考。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1
昨日晚上,我在网上观看了一部美国拍摄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影片讲述的是人与狗的情宜,电影画面温馨而唯美,故事更是催人泪下,感人至深。
大学教授帕克在小镇的车站上偶然遇到一只可怜的秋田犬,看到它孤苦无依的样貌,就把它带回家,给它起了一个吉祥的名字“八公”。小八公在教授的细心照料下,茁壮成长,成了一只温文尔雅的庞然大物,它和教授的感情很深,教授的妻子和女儿也十分喜爱“八公”,八公俨然已经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每一天准时陪伴帕克上班,每一天下午五点,准时出此刻车站门口迎接帕克下班。帕克走出车站那一刹那,看见八公迎接他时那深情凝视的双眸,八公兴奋的扑上前去撒娇的场面,我真醉了,那画面比久别重逢的恋人约会还要唯美,还要感动人!
然而,有一天,八公目送教授去上班,教授再也没有回来,教授在大学演讲时,突发心脏病而死亡,再也没有回到车站。八公依然每一天下午五点在车站等候教授,双眼紧紧的凝视着车站出口,一天、两天、三天,春天树叶绿了,秋天树叶黄了,冬天树叶落光了,没有一片叶子,一年过去了;之后树叶又绿、又黄,雪花纷飞,一年又过去了……。整整十年,它依然如故,在车站等候教授,直到它变老、变弱,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在默默等候中闭上了的双眼。看到这一幕,不知不觉自已早已泪如雨下。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的祖先早在一万多年前就知道狗的长处,它嗅觉灵敏。据说东周时期贵族子弟出门打猎,狗便是必不可少的伙伴。狗是最忠实的'守卫者,看家护院是它的天职。古诗描述狗的长处的诗的也不少呢!“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篱间犬迎吠,出屋候荆扉”;“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黄犬却有情,当门卧摇尾”……。诗里写出了主人回家狗喜相迎,让人感到温暧和欣慰;狗是通人性的,还有主人情绪不好发愁,狗也会发愁。
狗是通人性的,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我们人类是怎样对待自已的朋友呢?听说浙江某市有一狗肉节,每年杀狗无数,管在笼子里的狗亲眼目睹自已的同伴被杀戮,目光里充满无限哀思,甚至于浸满泪水,它是多么无奈,多么无助,等待它的是同样被杀戮、被残食的命运!去年夏天,我在贵州呆了十多天,那里人喜食狗肉,杀狗的手段更是残忍,他们用一根铁棍卡住狗的脖子,让它难以呼吸,最后窒息而死!电影《犬王》在拍摄过程中,为了追求真实效果,竟然让一只屡立奇功的军犬身被炸药冲向敌营,顿时灰飞烟灭!
说实在,如今好的影片不多,能感人肺腑,令人深思的影片更是鲜为人见。那些残食狗的人们,去看看这部电影吧!请你们住手,善待我们的朋友,你付出的是温情,得到的同样是温情!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2
最近读了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后我感触很大,对于三毛我也是敬佩不已,我认为三毛是一位奇特的女子。
自从她看了撒哈拉的照片后便被它深深吸引,在看到撒哈拉后的第一眼便深深地爱上了这里。撒哈拉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每天一开门迎来的便是风沙但三毛依然坚持住在那里并和荷西共同打造了他们的家。
撒哈拉承载着三毛许多的回忆和经历,她也把自己的经历写了出来,在那里她有许多朋友,每一个朋友都是那么特别,她的邻居总是向三毛借许多东西有时拿走之后很久才还会来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帮助他们。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也让人非常羡慕,他们的生活也非常有趣,三毛的勇气也让人敬佩,她总会用一些奇怪的方法来治疗撒哈拉威人们的怪病,但每一次的效果是那么的好。
三毛的想法总是那么奇怪,但每一次都会成功,她从来不抱怨在撒哈拉的生活多么苦多么艰难反而用积极的心态来对待这里的生活。她的.朋友们在最后都没有一个很好的结果,这时让人非常惋惜的,但三毛仍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这是让人非常敬佩的。
三毛——一个被撒哈拉沙漠所吸引的奇女子,但她的精神也深深吸引着我们。三毛一个让人敬佩的女作家。作者:周阳阳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3
我从《撒哈拉的故事》中了解了撒哈拉威的美与丑、善与恶、文明与封建,同时也会有一种庆幸,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没有受到对女性的蔑视与不公。或许你会从中从中看到的是有趣的故事与撒哈拉独特的风俗,但其实更多的应该是更多的是撒哈拉威人的自虐和冷漠。《撒哈拉的故事》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会思考,会反思,会有一种庆幸。其实封建历史一直存在,需要的是有人试着去改变这一切。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撒哈拉沙漠为背景的故事。该书主要写了三毛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与当地相识朋友的故事。从沙漠中的饭店,到娃娃新娘,再到素人渔夫......可以读出其中的异域风情与大沙漠独有的风土人情。
三毛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语言非常精炼,她能够把握住描写对象的特点并注入自己的情感,让人真实而具体地感受到她的情感,并且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娃娃新娘’这一章中,三毛用‘荒谬’一词来形容自己的震惊,震惊原来撒哈拉威的女人是不知道自己的年龄的。连自己年龄这么基础的事情都不知道,更不用说知识了。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会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三毛热爱着这片土地。多年前,她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只看了一遍,没办法解释,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这种情怀,一下子就击中了我。
现在很多人逃避生活,美曰其名追求自由。却不知道,一个不懂自由的灵魂,在真正的自由面前只是不敢正视自己的懦夫。而三毛,在撒哈拉,这个原始贫乏的地方,用力地生活,努力去克服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是她,教会了我面对生活的态度。《撒哈拉的故事》整本书文字朴素,语言简单通俗,没有刻意的咬文嚼字。
看她的书,不用去做笔记,穷尽心思去解读每一个字词,每一句话的作用。尽管把心交出来,交给她,平淡阅读完,有笑有泪,过后会有隐隐的痛,每个故事都会潜移默化地打动着认真阅读她文字的人。下面是分每一章概述一下,我的文字贫乏,三毛的描述会非常吸引人。强烈建议忽略接下来的内容,直接去看她的书《沙漠中的饭店》 :沙漠中的条件极其艰苦。三毛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
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这叫艺术。在沙漠这个家庭她开了一个“中国饭店”。为丈夫荷西煮的粉丝鸡汤,被荷西问道,是不是中国细面,答不是,是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做蚂蚁上树的时候,又骗荷西说不是粉丝,是尼龙线……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4
暑假里,我利用一周的时间津津有味地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感想颇多。
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故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即唐太宗贞观元年,年仅二十五岁的青年和尚玄奘只身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了印度。他在那里学习了两年多,贞观十九年,玄奘回到了长安,带回佛经六百五十七部。他这次西天取经,前后十九年,行程几万里,是一次传奇式的万里长征。这本书既有真实史料的记载,也有神话色彩和虚构成分,不过绝对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好书。书中有法术高强的孙悟空;制造了很多笑料的猎八戒;对唐僧言听计从的沙和尚;仁慈宽厚、道德高尚的.唐僧。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机智勇敢、法术高强、降妖伏魔,历尽千辛万苦消灭了白骨精、红孩儿、蝎子精等十六个妖魔鬼怪,真可谓九死一生。
?西游记》之所以能够受到古今中外的喜爱,主要在于它角色的成功塑造,除了可以从中享受到喜剧效果的趣味之外,还可以对人性和人生有一个深刻的体会。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象唐僧一样有仁爱之心,象沙和尚一样忠诚老实,更象孙悟空一样机智勇敢,一身正气,可不要象猎八戒一样好吃懒做。
我喜欢这本书,小朋友们快快来看看吧,可不要错过呀!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5
昨天晚上,洗完澡了,我们在家里办了一个“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里有很多书那!
我们每人拿了一本图书看了起来,我拿了一本我最喜欢的《格林童话》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看到一个童话故事前面夹着一个书签,那个故事叫《灰姑娘》我便仔细的看了起来。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叫仙蒂,她妈妈因难产而去世了,灰姑娘慢慢的长大了她的的爸爸又给她找了一位继母,之后她的爸爸也去世了。她的继母带着她的两个姐姐一起欺负仙蒂,她们夺取了仙蒂的漂亮衣服,逼她穿上布满灰尘的脏衣服让她穿上木屐,让她每天早上听到鸡叫就起床干活,一直干到晚上睡觉时,她的继母和姐姐们才要他睡在脏兮兮的厨房里。一次皇上和皇后要为王子选一位未婚妻,决定要在皇宫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仙蒂的.姐姐们也被邀请了,她们命令仙蒂给她们梳头、穿鞋、选裙子。最后,一切就绪,仙蒂恳请继母也带她去,继母一口拒绝了,坐上马车,头也不回的走了。正好天上的仙女听到了这件事,她来到仙蒂的面前,手一挥魔法棒,一辆南瓜马车立马出现在仙蒂面前,仙女又给仙蒂穿上豪华的礼服,还给了她一双美丽的水晶鞋,仙蒂穿上刚刚合脚,仙女还警告仙蒂:“你一定要在12点之前回来,否则魔法将会消失。你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说完仙女就离开了,很快仙蒂到了皇宫,王子对她一见钟情,过了一会儿12点的钟声敲响了,仙蒂听见了钟声立马离开了,在途中仙蒂掉了一只美丽的水晶鞋,但她来不及捡,因为王子已经追上来了,她坐上南瓜马车急忙走了。几天后,有个大臣献计说:“王子殿下,我们可以召集所有参加舞会的小姐试穿这只鞋谁要是能穿上谁就是您的未婚妻。”王子同意了。于是这个大臣把这只鞋先拿去仙蒂家,仙蒂的姐姐都没有穿上,最后他发现了躲在衣柜后面的仙蒂,便把鞋给了仙蒂,仙蒂穿上了鞋子刚刚好合脚,这位大臣喜极而泣,立马把仙蒂带回了皇宫。王子一见到仙蒂就认出了她,王子和仙蒂从此幸幸福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位继母和两个姐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雨来的故事心得篇6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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