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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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周全的应急预案能够确保我们在突发情况下有序应对,应急预案是机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为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綦肺炎组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各科(部)室、各子公司和辖区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疫情防控的预测、预防为重点,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危害,确保疫情不在辖区内发生和蔓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锐区东部新城(食品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海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综合科负责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本单位疫情决策,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综合科工作职责

负责与上级部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本单位各科(部)室、各子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对本单位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及用餐管理。

4.党群科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干部职工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职工的排查。

5.群众工作部职责

严格做好来访人员询问登记,负责进入办公区域的车辆和人员登记、询问、检查,体温超过37.2℃的一律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6.安全管理科职责

负责做好本单位和辖区安全防控及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卫生安全等工作。

7.企业服务科职责

负责辖区内工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8.建设管理一部、建设管理二部职责

负责辖区在建项目、自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9.市政园林管理部职责

负责亲水带状公园、沙溪公园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10.各科(部)室、各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和本科室职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本单位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职工加强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严格做好来访人员询问登记,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科组织对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等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临时隔离区,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史的人员信息以及外来人员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

五、应急响应程序

本单位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症状时,由所在科(部)室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二)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并向上级部门和所属或业务关联单位报告。

(三)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综合科立即调查旅居史、接触史,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五)疑似病例病发前28天如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综合科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运转。

(六)疑似病例病发前28天无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科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七)综合科对疑似病例或异常人员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八)若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保护。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上级疫情防控部门调查情况,做好防控工作。

(九)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和隔离处置,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辖区企业、在建项目、自建项目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症状时,由所在企业、项目负责人立即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惠街道报告,并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通惠街道立即对该人员旅居史、接触史开展调查,并向区疫情快速反应小组报告。

(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四)疑似病例病发前28天如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惠街道向区疫情快速反应小组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运转。

(五)疑似病例病发前28天无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惠街道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六)若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保护。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通惠街道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调查情况,做好防控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和隔离处置,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的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其他人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不得接触患者触碰或使用过的一切物品。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感染。

(四)发现疫情后要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职工身体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流行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七、信息报告

(一)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班人员要确保按时到岗,做好交接,杜绝真空期;要确保值班在状态,及时查收信息,按程序进行处置。

(二)发现疫情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数等。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篇3

一、工作机构

成立--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篇4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t;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篇5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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