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中不单要写工作成绩也要写工作问题,工作总结使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好文笔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涨工资的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1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召开20xx年第一季度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定期分析研究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工作措施,本着“任务责任明确,行动务实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扎实推进“全年各项根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所有新建、在建、续建项目以及加工企业、餐饮住宿等所有用人单位就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购买工伤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通过与存在欠薪隐患的施工企业及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最大限度的将欠薪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狠抓“五项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严把实名制登记管理第一关,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审查备案,工资发放一律进行公示公布,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全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欠薪隐患。三是不断提升依法办案效率。对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案件及时跟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进行协调处理。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为农民工讨薪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对讨薪案件优先受理、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
(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4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325余份,签订率94%。共受理举报、电话投诉案件共14件,结案14件,涉及农民工22名,追讨工资26.01万元,未发生农民工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事件。
(三)全国和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理情况。20xx年1月至5月31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共受理反馈线索案件47件,已办结47件,涉及农民工68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3.4万元,办结率100%。全省欠薪线索平台反馈线索案件8件,已办结8件,涉及农民工20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工资110万元,办结率100%。
(四)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队组织县住建、交运、水务、教科等部门监管平台专管人员及项目劳资专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截至20xx年5月底,全县“陇明公”平台录入工程项目21个,其中在建5个,已完工11个,停工5个,实名采集人员数1186人,在职人员数305人,在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人数305人,合同上传率100%;登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个,工资保证金凭证上传率100%;绑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1个,绑定率100%。工行、农行、农村信用社三大商业银行共办理“陇明公”专属联名卡861张,激活银行卡数872张。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全年累计166万元,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人数113人。
二、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共监察在建建筑工地14个,各类用人单位40户,其中建设企业7户,制造业2户,批发和零售业3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户,住宿餐饮业15户,金融业2户,房地产业3户,主动上门为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21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对9户施工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签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共受理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投拆案件15件,协调处理15件,清理拖欠农民工金额33.3万元,涉及农民工36人。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第二季度项目部门联合检查和县治欠办为迎接省政府考核抽查了部分在建项目情况来看,在建工程项目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等“五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急需整改的问题。
1.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将30%的工程款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月足额发放。
2.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工地要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未配备劳资专员,劳动用工管理混乱。
3.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未发挥部门监管职责,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本行业领域在建项目的督查检查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动《条例》落实。坚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把抓制度落实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勤检查、勤督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开工到竣工全程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强化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制度、完善基础资料、规范台账管理,推动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实现源头治理。以建立标准化工地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2.加大案件惩处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拖欠工资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开展欠薪案件夏、冬两季“清零”专项行动,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历史积案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对历时较长、案情复杂的历史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清欠销号。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3.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根治欠薪工作涉及到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层层强化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信用协同监管结合起来,让失信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3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t;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我局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b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拖欠。部分施工单位、包工头采取煽动农民工封门堵路、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个别项目承包人、包工头故意拖欠工资而借“两节”期间以农民工工资名义采取多报、虚报农民工工资,甚至组织、煽动农民工上访讨薪来达到个人目的,这种“恶意讨薪”行为要占20%左右;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涨工资的工作总结篇6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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