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非常能够考验一个人的语言组织能力的,只有围绕文章的中心展开作文的写作,才能保证它的价值,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谈读书作文8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一部宏伟的历史小说,一部波澜壮阔的英雄著作。我在领略了三国时期那些乱世英雄的豪迈、勇猛、谋略之后,可谓是颇有感触。而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是曹操。
曹操,多少年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辱骂和唾弃。起初看到他说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时,我也曾一度认为他是一个狂妄、狠毒、阴险的奸诈小人。但在我深入阅读后,我改变了对曹操的看法。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是曹操写的《龟虽寿》里的两句话,这,其实就是曹操的价值观。从这篇作品中我们便可以看得出曹操是个拥有鸿鹄之志的人。尽管他也曾有不小的官职,但他并没有活在当下,安于现状,而是有着伟大的理想,招兵买马,讨伐董卓,统一北方。一个有着博大胸怀,心中有着高远志向的人,我想那不叫狂妄,而是豪迈大气。
人们误解曹操的,其实还有一件事情:曹操误以为有人要暗杀他,所以杀害了县令陈宫的朋友——吕伯奢一家。但我认为,那也是曹操的一种无奈啊!在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谁能分辨出,谁是忠心耿耿的人,谁又是心怀鬼胎的人呢?曹操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所以,我们应该去理解他,而不是骂他恶毒。毕竟曹操那会儿是身处在那样一个人心叵测的时代。
说曹操奸诈的,更是荒诞。曹操的谋略才能在“官渡之战”里展现得淋漓尽致!袁绍军队声势浩大,而曹操才七万人马,换作他人,恐怕早已吓得不战而降了吧。但曹操沉着冷静,截去了袁绍的粮草,大败绍军。而我们称曹操此举为奸诈,难道不过分吗?军事上本来就有“兵不厌诈”一说,更何况曹操只是略施小计而已!
当然,作者罗贯中的确是将曹操作为一个“乱世奸雄”来写的,难免会有些地方将曹操描写得负面了一些,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因为某人的个别行为举动,就否定了整个人。根据自身的喜好,将过多的自身情绪,带到另一个人身上,这是很傻的作法。
我们应该从曹操身上学习:学习他的志存高远,学习他对人才的爱惜,学习他对百姓的爱怜之心,学习他的文采超群。
我们要善于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盯着别人的缺点不放。凡事都有多面性,所以,我们要全面客观地看待事情。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2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我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我,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然后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我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我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我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貌,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靠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潜力。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持续着自我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忙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3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4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老人与海》的作者海明威说的,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想,这其中所体现出来的坚毅、勇敢和拼搏精神,不正是我们少先队员需要学习和具备的吗?
?老人与海》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中叶的古巴,主人公圣地亚哥生活在海边,他是一名风烛残年的老渔夫。在叙述的开头我们可以知道,老人已经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快要饿死了。尽管到了这样艰难的境地,他仍然不肯认输,而是充满着奋斗精神,再一次出海捕鱼。终于在这第八十五天,他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重的大马林鱼。然而,庞大的鱼身力量无穷,拖着船往大海里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在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的情况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的努力之后,他终于成功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可不幸的是,巨大的战利品吸引了成群的鲨鱼,精疲力尽的老人不得不面对这群凶狠的对手。他没有害怕得退缩离开,而是选择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坚持下去,与它们对抗,直到最终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我暗暗地为他的勇敢坚强鼓劲加油,可故事的结果却无法应和我的意愿,历经辛苦捕起的大鱼仍然难逃被吃光的命运,老人只能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大鱼的残骨。
这样的结局让我不禁对圣地亚哥的经历有些悲伤,同时,我又对这位既平凡又不平凡的老人渔夫感到由衷的敬佩!老人在经历了84次失败之后,依然出海打渔,这是何等的坚毅;老人与一条可以说是庞然大物的马林鱼斗争多日,终于成功杀死了猎物,这是何等的勇敢;老人在饥饿的鲨鱼群中保卫自己的努力成果,对抗掠夺,宁死也不放弃,这是何等的拼搏!一次次的打击和挫折没有打倒这个老渔夫,而是造就了他不凡的灵魂,成为大家所说的“不败的神话”。身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我们要向圣地亚哥学习,不必害怕失败,而是学会坚毅,学会勇敢,学会拼搏着面对。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磨难,才组成了我们丰富多彩,有苦有甜的生活。
在这个故事里,老渔夫最终没有捕到鱼带回去,可是他失败了吗?我认为没有。他让我明白了,生活原本就是充满艰难和坎坷的,但是只要我们像圣地亚哥一样,跌倒了就再爬起来,直面人生中的困难,勇往直前,就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5
书是良师,书是益友,它就像甘露,滋养着我的心田,陶冶我的情操;书是鲜花,书是绿叶,用心妆点着我的心灵世界,让我拥有一颗博大、宽容的心。我也是爱书之人,对书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下面来谈谈我的读书经历吧!
小时候最爱读的书是《丑小鸭》,既为丑小鸭因为丑而被忽视和唾弃感到愤愤不平,又为丑小鸭最终变成天鹅而拥有丰满的羽翼感到欣喜。那时候,我就明白:人的美与丑是不能决定一生的命运的,要充满自信,永不懈怠,还要有一颗坚定不移的恒心,相信经过“丑小鸭”般的磨砺后,你终将会改变本来认为很悲惨的命运,做一位成功人士。
稍微大点儿后,我就开始接触四大名著了。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经典故事,我百看不厌。唐僧的心无杂念,孙悟空的机智果敢,猪八戒的纯洁可爱,沙和尚的憨厚老实,令我十分难忘。这一路上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也让我耳目一新,还非常向往与他们同行,有了别样的切身经历,相信我也会机智果敢、心无杂念,成为一个大善之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间凄美的爱情故事也让我熟记于心,了解到封建社会种.种丑恶的面孔,和那时宋、宁两府的一些传统的习俗,如:看花灯,行酒令,对对子等,妙趣横生,让我仿佛置身于故事情节之中,乐不思蜀。同样我也为林黛玉感到惋惜,多么美丽又才华横溢的女孩啊,就为了一点私欲之心和常年的多愁善感而英年早逝了。看来,对于人生该有的乐观积极精神千万不能丢失啊!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了文学小说,那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让我爱不释手,甚至“废寝忘食”。妈妈认为这样对我的学习有害处,经常偷藏我的书,我就和她辩驳说:“读小说有什么不好,可以开阔眼界,使人变得聪明,你想啊,那些小说呈现出了各种各样的生活,人生百态尽收眼底,我每读一本书,就好像经历了一次别样的人生,比同龄人见识的要多,经历的要多,经验当然比别人多。你说,这些不是益处吗?”妈妈被我的话镇住了,就是默许了,我也继续“爱”着文学小说。
读书的益处多多,只怕你没有用心去体会了。以“书”为伴,开阔你的眼界,使你的眼睛里有一片小小的丰富的世界;以“书”为伴,美化你的心灵,妆点你的人生吧!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6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7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谈读书作文800字篇8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第一次阅读《围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话。这本书的题目也是取自这句由书中才女苏文纨所说的话。其实这本书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小说以方鸿渐的一生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对鲍小姐,他失败于胆怯而无力反抗;对苏小姐,他失败于不敢多言,优柔寡断;对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掉入孙小姐设的婚姻陷阱,最终只能自食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他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他离开那里后,却还要面对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接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其实文中所有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利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城内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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