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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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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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加深对书中思想的认知,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内容的总结,更是对自我认知的提升,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1200字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1200字读后感7篇

1200字读后感篇1

但是,我没有想到它会来的这么快,来的那么让人猝不及防;一种幸福,每天的空气都是甜甜的,每天的饭菜都是可口的,每天的心情都是愉悦的。如今,我希望你能好好的过活,继续做你的孝子,同时我更愿意你是一个好爸爸。突然醒来,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梦,也是,我看着自己的双腿,那双因为突如其来的车祸,早已失去知觉的双腿,怎么可能带着我奔向她们呢?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名师点评:

这篇读后感按照引议联结的思路进行写作。由《城南旧事》的故事情节谈起,深刻分析了英子的形象,赞扬了她高尚纯洁的思想,联系实际抒发感受。结尾提出希望,蕴含深意。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七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1200字读后感篇2

最近在读一本比较流行的科幻小说《三体》,最开始听到这个书名是语文教研员谈到自己儿子有阅读这本书,她没读懂,后来自己的学生也有看,我觉得作为教师应该多读书,还要多和学生交流,于是自己也从网上找出来看。现在,刚刚看完第一本,后面还有两本。估计如果还有继续在家宅着,多给我一些时间,也就看完了。这次读《三体》给我带来了一种久违的激动。

但是最开始前50页吧我并不觉得写得有多精彩,可是读过之后再会思索,到目前为止,《三体》给我的最大感受是深邃。首先,三体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深邃难懂的天体物理学问题,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文科生而言。由这样一个问题引出的一个全新的世界,这样的世界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文明,这本身就充满了吸引力。第二,科学的发展是否有上限,人类对世界的探索和旅行能否突破太阳系的范围?小说的内容让读者对这样问题产生思考,作者的对科技的发展充满幻想,并非完全的胡说八道,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第三,我们的头顶就是星空,恒星之间漫长的距离以光年为单位。天体的诞生与毁灭以亿万斯年为记录。至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拥有生命的星球只有地球,而地球上拥有生命的时间也不过短短的数亿年而已。人类是否是宇宙的唯一宠儿,宇宙是否还有其他生命的存在?这种具有大众趣味的问题,也是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作者很大胆,真的配得上单枪匹马为科幻小说在文坛上赢得一席之地。

合上书本,当我偶尔抬头仰望星空时,遥想到宇宙的漫漫无际和时间的漫长,相对于人类生命的短暂和渺小,内心中多少有些莫名的恐慌。它有时让我感觉,人类仅仅是宇宙的一个偶然现象,人类的存在相对于整个宇宙,并不比一个细菌更渺小。人类的生活空间仍只局限于地球的某些角落,对整个地球尚且不能完全了解。相对于茫茫宇宙,类似地球的星球数以亿计,几乎所有的都是荒凉冷漠的世界,或许这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地球迟早也将如此。

?三体》除了科幻之外,还有对人性的反思和形而上的思考。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以及人类对人类未来的绝望,远远超出了某些哲学或者社会学大师的思考。

三体是一个文明,地球也是一个文明,在《三体》一书中,这两个文明解答了以上问题。人是自私的,也是狂妄的.,当地球文明位置暴露,三体舰队来袭时,逃跑主义诞生,这违反了人类的道德,这种主义被封杀了,原因也是人类的私心:我不能生存,你们也别想独活。

书中一次次的事例说明,当一个文明的位置暴露之后,那么这个文明就快灭亡了,其他文明会来消灭它。在一片黑暗的森林里,每个文明都是一个带枪的猎人,任何不幸暴露的文明,都会被其他文明视为一种威胁而消灭,这便是黑暗森林法则。时间是残酷的,任何文明都会在时光中逝去,而最后唯一能保留文明的痕迹的方法却只能是原始人的做法,把名字刻在石头上。

这本书不仅是对未来的想象,更是一本揭示人类本性的书。语言有待考究,构思真的很奇妙。难怪学生喜欢。不过,我有点担心,假如教科书上有了《三体》的文章,孩子们还会这么喜欢吗?

1200字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发生在北京的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英子的小女孩,一天英子的爸爸、妈妈带英子去看骆驼队,打头的骆驼,总会有一个铃铛,英子问爸爸:“为什么打头的骆驼都会有一个铃铛呢?”爸爸说:“要是骆驼们碰见远处的狼,铃铛在响,狼就知道是有人在保护着骆驼呢。”英子说:“不对,爸爸,是因为打头的骆驼太寂寞了,所以才用铃铛的。”

一天,她们家的奶妈--宋妈要去买菜,英子跟着一起去了。走到惠安馆,她们看见了一个疯子。这个疯子是个女的,她总是站在门口整理她的麻花辫,她的名字叫秀贞。秀贞是因为她的孩子小桂子丢了,才疯的。英子看呆了,疯子招手叫她过去,她就顺着疯子的手势,慢慢地过去。这时宋妈说:“孩子,快走啊!”

说着,就拉起了英子的手。走到一口井边,她看见一个叫妞儿的小朋友,她刚打完水,一些坏孩子说:“唱个歌,才让你走。”妞儿哭了,英子忍不住大叫:“你们为什么要欺负她?”从此以后,妞儿和英子成了好朋友。一天,妞儿告诉她:“我的爸妈都不是亲的,他们老是打我。”

妞儿一笑,总是有一个泪坑,英子看见秀贞脸上也有一个泪坑,她怀疑妞儿是不是秀贞的孩子。有一次,妞儿走到横胡同,后面跟着高高的男人,那是妞儿的爸爸啦,英子看见妞儿来,她很高兴,可是妞儿并不高兴。她还拿手把英子推走。第二天,妞儿到她家,撩起裤腿,给英子看她爸爸给她打的伤,妞儿的肩膀也被她爸爸打肿了。

一天,英子偷偷溜出门,到惠安馆去找秀贞,秀贞拿了一件还没缝完的衣服,在英子的身上左比右比,还托英子帮她找齐化门的小桂子。英子最后帮她找到了妞儿,原来妞儿就是小桂子。

英子生病住院了,刚可以下床,她爸爸就把她接回新家了。英子就上学了。有天,她爸爸睡着了,刘平他们在墙上踢球,踢的乒乒乓乓响,英子的妈妈说:“英子,下去让他们到空房子那边踢,告诉他们你爸爸在睡觉。”刘平他们把球踢到了草丛里,他们请英子去捡球,英子没说话,只是拨开草,往草丛里走去。

英子左翻右翻都翻不到,她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堆东西,后来她知道这些东西是一个小偷的。这个小偷跟她是好朋友,有一天,刚下完雨,她到草丛里去看那里的东西还在不在,她看到那个人还在那里,可始那个人低着头,仿佛没有看见英子一样,英子走过来,他才看见。那个人说:“我不能在这儿长呆了,你快回家吧。”后来,那个人被抓住了。英子很伤心,她抱在妈妈怀里,想哭一通。

英子是六年级的同学了,今天她该毕业了。是她代表大家去领毕业证书,英子想请爸爸去参加。可是,叔叔被日本人害死了,爸爸急得吐了血,住在医院不能下床。领了毕业证书,她兴冲冲地跑回家,她看见夹竹桃都谢了,几个妹妹在玩土,她就说:“是谁把爸爸的花都给摘下来了?我要告诉爸爸。”

这时,老高过来说:“英子,你快去医院吧,去安慰安慰你妈妈。你爸爸他……”说到这儿,他再也说不下去了。英子从来没有这么镇定过,她说:“好,我去医院。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1200字读后感篇4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这句话在托尔斯泰《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皋。

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1200字读后感篇5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黑柳彻子,黑柳彻子日本作家、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这本书讲述了二战期间,她在日本一所私立小学——巴学园中的学习和生活。《窗边的小豆豆》出版后,在日本,甚至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受到很多家长以及工作者的喜爱。

本书的主人公小豆豆是一名一年级的学生,由于小豆豆的好奇心她把整个班都弄得不安宁,让老师也无法专心上课,最终学校开除了她。以至于,妈妈不得不把她带到了新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室是废旧的电车车厢,全校只有五十几人;第一次见面时,校长面对滔滔不绝的小豆豆十分耐心的倾听;为了让巴学园的孩子不偏食,校长每天午饭时都要问孩子有没有带来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巴学园不像其他学校一样按课表上课,而是按照自己的爱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用这种方式来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特点思考问题的方法以及他们的个性;巴学园里还有很多可以发挥小朋友特长的活动。这让小豆豆觉得在这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终于,在校长的指引与关心下,那个在学校由于十分淘气被退学的小豆豆,也变成了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孩子。

文中的小豆豆虽然淘气,却充满了孩子的童真、善良。身为教师的我们身边不乏遇到这样的孩子,这让我们不得不问一问自己: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孩子时,我们可曾像巴学园的小林校长一样给予我们身边的这些“小豆豆”一样耐心的倾听,帮助这些“小豆豆”建立自己的自信呢?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面对这样“淘气、天真”的小豆豆时更多的是大喊大叫,给予一顿臭骂吧!可当你大声臭骂这样一个“小豆豆”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种对自由的渴望,对世界的好奇,正是我们自己也曾经历过的昨天。

教学之路漫漫其修远,我们总会为孩子的调皮而气恼,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发脾气并没有多大作用。天下本没有坏孩子,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每个孩子都需要我们老师给予尊重。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以爱、理解、尊重为基础进行教学。学生年龄小,注意力容易分散,凭兴趣做事情,总会在无意识中漠视或违背老师的教学意图。有时甚至会以调皮、捣乱的方式来引起同学及老师的注意。

活泼好动本是孩子的天性,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这些我们漫漫教学生涯中所遇到的“小豆豆”。通过灵活的教学方法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中来。遇到问题时,我们应该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对他们采取宽容的态度,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学会换位思考,跟他们平等地交谈,最终找到症结所在。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拥有自己的特别之处,也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或许这个同学热爱劳动,那个同学喜爱画画,这个同学擅长语文,那个同学乐于数学……每个孩子都只是一个个体,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总会受到来自父母或社会的熏陶与感染。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的意义不正是要把这些拥有善良本性的“小豆豆”们培养成在各自的领域拥有一席之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的有用之人吗?

在《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林先生了,他不仅有耐心、爱心、还有童心。因为小林先生对学生的大爱,才有了没有围墙的巴学园,才让更多像小豆豆这样的问题孩子在巴学园里快乐的成长,度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身为教师的我们也应该学习小林先生这种对的热爱,以及对学生的用心。爱是的出发点,也是的基础。我们从事的事业,无处不需要爱。

1200字读后感篇6

前段时间《小王子》电影热映,虽然对原著改编较多,却让我再次拿起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重新感受小王子的纯洁,重新认识这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第一次读小王子似懂非懂,印象最深的是里面带刺的玫瑰和狐狸,还有就是一个叫“驯服”(tame)的词。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的增长,重读小王子,感受小王子平实的语言中蕴含的深刻道理。

小王子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他纯洁,忧郁,因为与他爱的玫瑰花之间产生了误解出走。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他评价大人的世界是“这些人很古怪”,他们做事情只考虑做什么有用,而不去想自己想做什么。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又或者我们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孩子,也许只有保持一份不老的童真,大人的世界才不会看起来那么古怪。

小王子每天为玫瑰浇水,为它遮风挡雨。小王子对这朵玫瑰倾注了感情,即使它和地球上的那5000朵玫瑰看起来没什么两样,但因为他们之间建立了联系,对于小王子来说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小王子不懂玫瑰的任性与说谎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他带着疑惑离开了玫瑰。在狐狸那里,他明白了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因为他驯养了玫瑰,就需要对玫瑰负责。爱需要尊重:“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欣赏她们,闻闻花就够了。”爱需要包容和理解:“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

小王子驯养了(tame)狐狸,狐狸便觉得它的生命充满阳光,觉得他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小王子的脚步声会像音乐一样,把它召唤出洞穴。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它想起小王子,它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最后,小王子离开了狐狸,狐狸说“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会彼此“驯养”,从而建立了某种联系,会共同走一段路,然后分开,虽然会依依不舍,但会因曾经一起走过的某条街道,一起看过的电影,一起探讨过的书,记得曾经的美好,在那时,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小王子遍历世界后,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事物,遇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人,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很多时候我们也在寻找,却忽视了已经拥有的事物,虽然有点老生常谈,但通常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容易被忽视,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却不知也许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我们过于相信和依赖自己的眼睛了。

小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小王子对玫瑰产生误解的原因之一便是只看到表面,忽视了玫瑰只是想引起他的关注。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有时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有的事物也因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正像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小王子仅仅在地球上待了一年的时间,在寻找到答案之后他回到了属于他的小小星球,回到了值得他留恋的温馨归宿。而生活在这里的我们,是否也在思考我们要的是什么?是否解决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困惑?

1200字读后感篇7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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