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读后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们需要用真挚的情感去描绘自己的阅读体验,读后感是我们思考与感悟的记录,让我们在书籍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成长路径,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谁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1
以前,死亡对于我来说是件可怕的事,但自从我看了《天蓝色的彼岸》后,对死亡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主人公小男孩哈里和姐姐赌气时说的。然而他出了车祸,去了天国。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游荡着,发觉自己想念父母、朋友,很想和姐姐说一声"对不起"。他认识了幽灵阿瑟,他帮助哈里一起偷偷回到人间,去完成自己还没完成的.心愿。
一路上,哈里和亲人、朋友、老师告别,来表达他的歉意和爱,完成了心愿。哈里毫无牵挂地踏上了天蓝色的征途。
书中说:一个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着生命的完结;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不热爱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
死亡,其实在于每个人对它的态度。这使我想起几天前的新闻里,有一个12岁的女孩和一个19岁的女孩选择跳楼自杀。也许,是厌倦了生活;也许,是遇到了挫折;也许,是和家人有了矛盾;也许,是因为种种悔恨而结束生命。但是,他们在自我解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父母有多爱你们,有多么悲伤,朋友有多难过吗?你们一定还留着遗憾吧。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我们活着的时候如果尽可能地少留遗憾,尽可能地把自己的情感心声表达出来,那么,最后我们也就能到达那天蓝色的彼岸。
老师的话:《天蓝色的彼岸》一书,有人能读出诗意,有人能读出哲理,有人能读出悲凉,有人能读出希望。而你从中读出了生命的价值,即不抱憾终身,珍惜当下。那些草率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既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也亵渎了他人无限希望。想想那些在汶川地震中逝去的生命,天灾之下,自己渴望求生,却举步维艰;想想那些在战火纷飞中消亡的生命,人祸之中,家庭渴望完整,却无力回天。“死者安息,生者前行”,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好好活着,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2
我是读过《聊斋志异》这本书,你呢?
我认为这本书虽拿鬼为但是老少皆宜,因为里面虽有鬼但是鬼不是乱杀人而是为了某件事才出现不然他们不轻易出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鬼也是有人性的不然她不会乱杀人。这句话是对怕鬼的人说的因为鬼是有冤才能变成鬼的你只要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我读了这个故事是从这以后我的胆子就大了,不象以前胆子小的像个老鼠一样,干什么事都要大人陪,就算是大人陪了我还是害怕。可现在一点也不怕了。
我建议胆小的朋友读读这本书。
我今天刚读了《聊斋故事》这本书。“聊斋”是作者蒲松龄书房的名字。我最喜欢它这里面《夜叉国》的故事。有一个姓徐的商人,有一次他的商船遇上了一阵狂风,船被吹到了峨嵋山遇到了夜叉。他凭自己的智慧不但免去了被吃掉的命运,还娶了老婆,最终当上了夜叉族的首领。我很羡慕徐商人的智慧,遇到危险不慌张,善于原谅别人,这是我佩服的两点。
这本书的其它故事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狐嫁女》、《八大王》、《偷桃》、《水姑子》、《蛇人》、《雨钱》等。虽然这6个故事各有不同,但它们都非常吸引人,很精彩。主人公虽然经历着不同的故事,但是他们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说都很形象很鲜明。
我还知道了如何使你写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你只要把情节写的更生动,人物写的更鲜明,你一定可以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非常喜欢《聊斋故事》这本书,还让妈妈给我买《聊斋志异》看。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3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可是,其他科目就不容易了。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但是黄金鑫并不灰心,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拼搏,赶上其他的好同学,于是,他用了这一招:笨鸟先飞。终于赶上了其他的同学,不再成为笨小孩了。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成功的。就我个人认为,世上本没有天才,所有成功的人都是靠自己的汗水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像黄金鑫这样的同学,虽然有点笨,但是仍在默默的努力,从来不放弃。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更加努力,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不仅要更加努力,还需要有耐心,这是成为天才的开始。不会就要学,不会就要补!
人与人之间虽然智力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大多数人的智力是差不多的。只要自强不息,加倍努力,那些被认为所谓有点笨的来说,采取笨鸟先飞的精神,一分努力一分收获,终究会取得成功。其实,笨小孩不比聪明的笨多少,那些聪明的也不比笨小孩 聪明多少,决不是不可救药的笨蛋,也决不应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聪明的稍不努力会变为笨小孩,笨小孩稍加努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会成为聪明的人。只要你认
真学,努力不,就没有什么聪明孩子或笨孩子之分!
千万不要因为是笨小孩而自暴自弃,笨小孩也能成为天才。聪明的小孩和笨小孩将来都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永远都会相信:老天会爱笨小孩!如果,你认为自己比别人笨,代表你已经开始变聪明了,快点努努力,笨鸟先飞吧!老天会在天上爱你的!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5
当我们在干净的教室里舒适地阅读时,当我们使用多媒体生动地教学时,请阅读
?我的第一本书》是中国著名作家石的作品。主要讲述了“我”第一本书的不寻常经历,记录了“我”在家里穷得买不起书的时候为了元稹把一本书撕成两半,最后获得一等奖的友情故事。也讴歌了父子情深。
看完这篇文字,我深感惭愧。我认为:石可以在那种困难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习工具你只能玩得开心,尤其是他上课带两条狗的.时候。这是一幅多么温馨快乐的画面啊!我忍不住拿着我那支笨笔夸它,但现在我们只是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因为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对我们来说,读书很辛苦,一点快乐都没有。我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气温急速下降,我当时一直在抱怨。还有一种不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惭愧。
这篇课文给我印象最深的不仅是他们在苦中寻乐的兴趣,还有乔,他因为家境贫寒,没有钱读书,后来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卖香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度过了一生。读到这里,我的心被深深触动了。元稹,多聪明的孩子啊!他只靠石的半本书得了第一,我们呢?现在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我们不用交学费就可以高高兴兴上学,但是我们努力了吗?当我想起自己的时候,我之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与元稹相比,我就像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和困难的考验。另一方面,元稹就像一棵在雨露下茁壮成长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光,它也努力争取,尽力而为,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山里不是也有这样的孩子吗?孩子们渴望读书,但他们能得到书,因为他们的家庭很穷。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个发自内心的呼唤!
努力!现代幸福的“花儿”,我们应该以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为荣,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为我们工作,甚至为我们的祖国服务。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稹的呼唤,梦想,向往吧!
我最喜欢谁读后感篇6
父亲的爱往往在最深处,需要我们仔细去体会。
读完这篇文章,我开始思考着这一年来与父亲的种种,2020年,也就是今年,我和父亲的隔阂开始拉大,我开始怨他,恨他,不理解他,“为什么不被允许玩游戏?”“为什么不可以看小说?”“为什么不讲理地打骂我?”这些问题一直都曾在我内心不断地呐喊着。还记得爸爸第一次打了我一巴掌是在5月的某一天,那天我冲出了家门,走到一处空地不带任何压抑地哭泣。那晚我一边跑,爸爸一边开车追,那时雨已经停了,可我还是淋了一身。我用力地甩开他拉住我的手,自己跑回了家反锁在了房间,那时是真的恨到了极点。可到了现在若是你问起我被打的原因,我也有点记不清了,好像是顶嘴,又好像是一件小事……
当初自认为的.“滔天恨意”经过时间的冲淡,已经成为曾经幼稚的痕迹。后来爷爷去世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到父亲哭,第一次是被外婆骂哭,第二次就是在爷爷去世那天,我的爸爸没有爸爸了,那天他用低沉得近乎哽咽的声音对我说道:“来,最后看一次爷爷”,此时,我能感受到父亲悲痛至极,我竟然嚎啕大哭,那一瞬间好像我与他之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
在爷爷去世那天,我回忆起了很多很久远的事,那些许久未开封的记忆突然进入脑海,回忆里的全是小时记忆中父亲带着玩的场面和生活中一些小到令我忽略的小事,一瞬间好像什么都懂了。
别让忧愁占领你的全部,父母给予的往往是最真挚的爱,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夏天,我懂了很多。“身在井隅,也要眼望星光。”这句话是父亲在我小时对我说的,这句话在尘封的记忆里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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