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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1
忘不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勇气,忘不了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毅力,忘不了孙悟空斩妖除魔的勇敢。看完《西游记》,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再大的风雨也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孙悟空的形象也跃然纸上。
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取经路上,白骨精三次变成村姑、美女、老翁迷惑师徒四人,都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妖怪。可唐僧以为孙悟空误打好人,连念十遍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难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成长的途中,一定会经历许多困难,历经许多艰险。但在脚步蹒跚时,我们不能退缩,而是要勇于面对种种困难,坚持不懈,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果遇到困难就退缩,怎能成功呢。
想想我自己,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还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实在惭愧万分。我以前学吉他,本来很喜欢。但我一弹,就觉得手很痛。吉他太大,不好掌控。学到三四节课时,我实在忍受不住按弦的痛苦,还没学几首音乐就马上放弃了。看别人弹吉他,又不禁十分地羡慕。在《西游记》中,当孙悟空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时,他依然有着坚定的信念,并且勇往直前。遇到妖怪时,他也能想办法,努力制服妖怪,我感到由衷的敬佩。相比孙悟空,再看看自己弹吉他。我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选择坚持学下去。
落日的余晖照进屋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深深融入在《西游记》的场景中了。再大的风雨也要勇往直前,希望我遇到困难不退缩,成为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2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3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每每将这本般的表演、大气横扫的《三国演义》捧在手中、心中便不由得生起志气!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天下三分局面。各国你征我伐、用尽千军良策,为的是统一天下。现有乱世之奸雄曹操立于大北、后起汉室子孙刘备建于西南,又有孙权坚守于东南。魏、蜀、吴三大国互相对峙抗衡、立足于天下。可叹的是相争了六十余年的三国、最后却并非其一取下江山,而是内政变故、慢慢衰弱、让后起之秀晋军得意轻松吞并天下。而我只能用“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一句来安慰自己罢了。《三国演义》此书也确实不枉读矣,每个章节每个段落处处扣人心弦,让我不禁也随故事情节喜怒哀乐!读起这60余万字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反倒是俞读俞有兴致!最重要的是通过品这部《三国演义》,重中以史为鉴悟出了不少的道理,其中有三个人给我感触最深。
曹操虽是一代奸雄,一心横扫天下,他的“宁我负天下人,勿天下人负我”更是耐人寻味,但我们不能只看他的一面。曹操还有“豪杰”的一面,他广交仁人志士、贤人才子;他的思想乐观、豪放,绝不会像刘备那样,“败一事、哭数日”。曹操满心腹的墨水,满头脑的智慧,比起其他两国的君主一点也不觉得逊色!可惜啊!他就败给他唯一的缺点“自傲”,多疑则不算了。赤壁一战、败走华容一事失败的背后完全源于他的自傲、不听劝告。曹操便为此一生吃了不少的苦头。以此为例,每每想起曹操自傲,便会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懊悔不已!从中才真真体会到骄兵必败之理。
关羽乃是人们心中的大将军。勇敢、冷静都凝聚于他的身中,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最终是“义”使得他得以扬名天下、名垂青史。他多次为报恩于曹操而将原本万劫不复的曹操放走,古今有多少人能做到“人义”大于“国利”的做法?曹操设高级待遇想要收关羽到帐下。关羽“人在曹营心在汉”,坚决不归属曹操,这回是“国利”大于“私利”了、忠于蜀汉,一心爱国,绝不做卖国求荣之事!关羽之举可称之为“义神”也!。我想,现在我们虽处太平盛世,却怎么也不能忘“忠义”二字。忠于国家,义于手足。
最后一人相信你们也猜到是谁了。不错,正是孔明,凡读三国者必然不会少了品他,孔明有“卧龙”之称。应居于山中潜心攻读百科,致使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后因刘备一个历史决定性的动作“三顾茅庐”被请出山、当刘备的军师。若无诸葛亮,刘备能立足于巴蜀简直就是一纸空文;相反,诸葛亮满身智慧也只能埋没,一辈子碌碌无为。真可谓是隆中对。诸葛亮智勇双全,来回于沙场指挥战斗也毫不畏惧,他的智慧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发挥地淋漓尽致,以至于其他两国的军师也对他生畏!就算死后,也机关算尽,好不罢休,他死后司马懿来犯,而蜀军照诸葛亮的吩咐,将他常出兵座的椅子搬出来,司马懿看见了,只管吓得率军回撤。可见一个人的智慧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平时多学点、学好点,先在想起来,觉得那真是没什么好抱怨的,知识和智慧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饰品”。
厚厚一本《三国演义》就这样读完了,读的不仅仅是历史,还有智慧。以史为鉴啊!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4
谈到《西游记》,大多数人都会先想到有着通天本领、敢大闹天空的孙悟空,继而是身体强壮、长相可爱的八戒,最后是只会做好人、深知佛理的唐僧。几乎是没有人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沙和尚悟净。
其实,我曾经也是不太在意他的,谁让导演总是将在前线杀敌的机会都给了悟空和八戒,而悟净却永远只有喊“救命”的份呢!荧幕上的他就是个懦弱的人。
可今年暑假,我突然心血来潮地翻出名著《西游记》,准备看看原汁原味的西行究竟是怎样的,沙僧是否真的如此没有存在感。
终于,悟净的形象开始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
他勤劳。西行奔波的路上,他永远是尾随其后。因肩上重重的行李走得有些慢,却从未停止过。他从不会像大师兄那样乱用法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也绝不会像二师兄那样动不动就喊苦,耍小聪明。他的抱怨声从未存在过,真实存在的只有他一次又一次踩过青草,踏过沙砾,碾过冰雪的脚步声。
悟空好比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良驹,世人无不惜无不爱,八戒就像体型硕大的黄牛,也能帮你干许多重活粗活。而沙僧则是沙漠里的一头骆驼,他没有日行千里的能耐,却可以穿越千里马望而生畏的沙漠;他没有黄牛的力气,但黄牛总是吃了睡,睡足了再干。而骆驼却即使几天滴水未进,仍可以踏着稳健的步伐,驮着货物,顶着骄阳穿过沙漠。
他是重情重义的,面对大师兄的怄气离开,他虽明白西行的路上亦会更危险,更艰难,可他从未说过放弃,也从未放下过肩上的担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他只是忠诚的守候在一旁,不离不弃。即使是面对师傅被妖怪抓了去,大师兄在一旁无计可施,二师兄说着丧气话收拾行李打算回高老庄的场景,他也绝不会气馁,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营救师傅,哪怕粉身碎骨。
沙僧的人生的确无趣,担子似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可假使没有他,谁能将这担子挑出十万八千里,而且毫无怨言?没有他,谁能保证悟空能心无旁骛地使出那些通天的本领,八戒能踏踏实实地过上多彩的生活?没有他,谁能保证西行的路能顺顺当当地一走到底?
生活中像悟净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不哗众取宠,只是本本分分地做着那个最真实、也是最应当做的自己。
生命,需要彻悟一份清静。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5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册,如:《法老王之心》、《白骨森林》、《冥府之船》…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智力题,我总能答对几个。从中有许多人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失落的海底城》中无眼族的母亲用自己的身命去保护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亲对孩子的爱。其中也有一些“反面教材”——人类对长生不老的欲望已经是无可救药了,为了金钱和名利而出卖了自己的朋友。其实,真正的长生不老植根在人们的心底。只要希望不泯灭,生命就会延续,这才是生命的永恒。
?鬼公主的嫁衣》中,鬼公主“殷灵”觉得让“金丝真菌”就这么长眠于地下,实在是太可惜了。(金丝真菌其实是一种杀人武器。)所有碰到“金丝真菌”的人都会成为“殷灵”的木偶,为她跳舞直至死!这么小的孩子做这些实在是太可怕了,令人毛骨悚然。
?幽灵列车》中其实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汤姆森杀死了艾莎的妈妈,并把他们的家给烧了,十几个人都通通葬身于火海,只有艾莎逃过此劫。但是艾莎从小便在心里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汤姆森也在多年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海龟岛的狩猎者》中隐藏了人类巨大的野心,为了权力和金钱,自相残杀,完全没有了人性。幸好有dodo冒险队,让他们觉醒了,这才有了人类的本性——善良。
读完这一系列的书后,我的感悟是:在《查理九世》这套书里,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世界上总有太多让人执迷不悟的理由。可是,最后他们都敌不过像墨多多他们这样心灵纯洁的孩子们,我想,那是他们迷失了自己的内心……也许今天,我们只是看了一个故事,然而,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在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位人再一次回想起来,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6
中国有四本书非常有名,它们是四大名著:《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还有《西游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罗贯中,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讲述的是唐僧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满分作文《酒》读后感篇7
那一天,我在市图书馆里寻找精彩的书本,在最后的一排书架,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本名叫《约瑟的房间》的书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便决定将它带回家,细细品读。
尽管,这不是一部十分有名、影响十分巨大的书,但是我还是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一位名叫约瑟的九岁男孩,因为受了父亲去世的打击,患上了幻想症,在他的世界里,每一个物品都是有生命的,他给它们取名字,与它们交谈,即使它们不会回答他。他为家里的黄色吊灯取名为大海,使妈妈百思不得其解,原因居然是因为要给黄色找一个相反的颜色,从而记住吊灯。看到这里,我不禁因为小约翰的可爱与作者富于感情的笔触哑然失笑。
不过,约翰的妈妈,却为小约瑟的病操碎了心,她不断尝试突破约瑟的心门,却一次次被拒之门外。终于有一天,约瑟的妈妈不堪失业与治好约瑟的病的重负,因醺酒而一病不起,不久于人世。面对母亲的意外过世,约瑟却态度冷漠,常常把自己封闭在内心世界的他,不知道爱是一种什么情感。直到之后的一天,他读到了母亲生前写给他的信,那份用爱书写成的信终于打破了他心中的堡垒,在一次看见母亲的梦之后,渐渐懂得与别人交流,和爱与被爱……
一本不厚的书,却是感情最真实的流露,约瑟其实一直爱着母亲,只是他不愿意表达,或者说,他还不懂这是什么。就如现在的社会一样,孩子们不向父母表达爱,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久而久之,就会像小约瑟一样,封闭内心,不愿与家人接触。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等到孩子们长大了,等到他们终于走出心房,却一切都晚了。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父母,老了。那时再醒悟,虽然还可以尽孝,可是孩童时期的爱,却已过去。
不要等到失去才珍惜,勇敢表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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