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过程,是整理思绪的过程,让模糊的感悟变得清晰而深刻,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书中隐藏的细节,提升阅读的敏锐度,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第七章的读后感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1
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召盘巴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裔,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视它如掌上明珠,给它取名为“赤利”,意思是传说中会飞的刀。赤利在打猎中和猎物生死搏斗,屡获战功。
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因为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召盘巴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蛇被他激怒,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挺身而出,与眼镜蛇厮杀起来。而此时,老猎人正在猎杀一头野猪,但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幸好由于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后来,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临阵逃脱,狂怒之下,他在泼水节那天毒打并差点煮熟了赤利,幸亏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放了它。它才躲过了一劫。赤利带着委屈逃到了山林中,靠猎捕为生,并成为一群豺的首领。但赤利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群包围了召盘巴,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召盘巴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到不测,这时赤利及时感到,不顾自己的安危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召盘巴热泪盈眶,眼前总晃动着泼水节那天的那一幕。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原来狗也会知恩图报啊!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动物小说。从前有一个老人叫召盘巴,他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长的太短,追猎物都追不上,被牵到街上卖掉了;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对于狗来说,五岁也是一个很大的年龄了);第三条猎狗长的笨头笨脑的,第一次打猎就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是母的,长大后被一条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猎狗糊里糊涂的踩上了猎人铺设的铁夹子。
就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条军犬生下的.小狗。它的名字叫赤利,但是看到后面的时候,才发现召盘巴把它给抛弃了,它变成了一条野狗。我觉得那么好的一条狗,他为什么要丢弃呢?我觉得它比前面的猎狗都要好,因为有一次一只秃鹫冲到院子里去捉鸡,赤利很灵敏,它从花丛中猛扑过去,一口咬断了秃鹫的一个翅膀,所以我觉得它应该一直在主人身边,帮助主人打猎。
我看呀看呀看到最后了,我觉得这个故事特别好看,我虽然已经看完了,但是我还要多看几遍,这样就能加深我对这个故事的印象。我长大也想养一只狗,但不是猎狗,因为我们这没有大森林猎不到猎物,但我觉得养一只看家狗或宠物狗就可以了。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3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的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4
?第七条猎狗》这书很好看,主要讲了作者自己进入狼、狗、豺的生活,并且与它们亲密接触。表达了作者热爱并赞美动物的感情。“狼”的篇章中,狼狈最有代表性。“狗”的篇章中第七条猎狗最有代表性。
狼和狈都是很勇猛的动物。狈的头脑特别发达,狡猾聪明,但体力很弱。估计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二狼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健壮。所以狈趴在狼身上一起行动,狈出谋划策,它们共同实施。这就叫做狼狈为奸。
“第七条猎狗”中,老猎人召盘巴是本书中最不幸的人,精心饲养了六条猎狗,竟然没有中意的猎狗,它们各有各的缺点。就在召盘巴过生日时,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的后代。召盘巴给它起名“赤利”。赤利不愧是军犬的后代,长得又高又大,是条好猎狗。召盘巴非常喜爱,和自己的孙子一样爱。赤利和召盘巴形影不离。赤利帮他打猎,帮他看守牛群。赤利这样敬忠职守还是被召盘巴误会了。一次猎人在打野猪时踩碎了蛇蛋,眼镜蛇要攻击老猎人,吃力岂肯善罢甘休,冲上去咬住蛇的头。召盘巴叫赤利时,它没能立刻冲上去。老猎人不知情,以为赤利背叛了自己,非常伤心,恨得要吃赤利的肉。好在老猎人的孙子救了赤利,从此成了流浪狗。在召盘巴放牛时被一群豺围攻,召盘巴射光所有的箭,生命危在旦夕。危机之时,赤利奋不顾身,英勇地咬死了豺,自己也受了重伤。召盘巴知道自己冤枉了赤利,追悔莫及。
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书,很刺激,仿佛身临其境。通过此书我了解了许多动物,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捕猎方式,自己的特点。懂得了再凶猛的动物也有善良、可爱、同情的一面。作者把每种动物的性格,习性描写得非常细腻,值得我们学习!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5
狗是人类的朋友,当我遇到危险的时候狗会保护我,当我孤单的时候狗会逗我开心。在我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以后,我对狗的了解更加深刻了,我感到狗对人类很重要。
狗对人类忠心耿耿人人皆知,《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天,召盘巴和他的孙子艾苏苏上山去打猎,突然一群豺狗从林子里蹿出来,这时召盘巴脸上露出十分恐惧的表情,而艾苏苏更是惧怕。这时豺狗们露出锋利的牙齿,准备进行一场猛烈的.扑咬,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蹿出一条黑影与豺狗搏斗起来,好像上天派来的保护神,誓死保护着他们。在博斗结束以后,召盘巴一看原来是他之前赶走的那条猎狗,召盘巴感到很懊悔,觉得当初不应该把这条猎狗赶走,同时他也觉得狗对主人很忠心。
其实狗的忠实不仅体现在书面上,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体现出狗忠实的事情,比如狗会帮你找东西,狗会假装死掉逗你开心,有的时候还会抓小偷呢。有一次我同学家来了一个小偷,他们家的狗很快发现了,马上扑上去对着小偷的腿咬了一口。小偷疼得哇哇直叫,而叫声也惊醒了我同学一家,他们赶紧将小偷捆住送到了公安局。连狗都这么忠诚、诚信,我们人更应该如此,只有讲诚信的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如果你还不了解狗的话那就来看《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吧,它一定会给你很多感触。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6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与一条猎狗之间的故事。
当我读到“我们”的捕兽铁夹夹死了一只大公狼,“我”决定披上狼皮,走进狼的世界,发现狼妻正在分娩。我觉得作者很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族,探索狼的`秘密。当我读到七八只大狼从洞口奔来,“我”吓地魂飞魄散,独眼狼出于好奇,向洞口走来,眼看就要揭穿了。黑母狼上前拦截,它吡牙咧嘴,朝独眼狼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独眼狼这才退出了洞口。作者这才松了一口气。我觉得黑母狼还是善良的,对假丈夫网开一面,并不是一只忘恩负义的狼。当我读到作者买了一条渡魂未成的野藏獒,它凶残成性。有一次,“曼晃”与雪豹在岩前相遇了,为了争夺母崖羊和羊羔,打了起来。最后关头,母崖羊与雪豹同归于尽。当“曼晃”看见羊羔,惊人的一幕出现了。突然间非常兴喜,就像看见了自已亲生的狗崽子。我觉得“曼晃”变善良了,渡魂成功了。猎狗的世界真奇妙!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7
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书——《第七条猎狗》。书一到手,我便如饿虎下山,贪婪地读着。
我时时被书中洋溢的母爱感动着,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我真切的感受到,原来母爱不仅是人类特有的,动物之间也充满了深厚的母爱,真是母爱无疆啊!
狼妻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养小狼,让裹着狼皮的沈石溪走进洞穴,给他们捕食。母狼恋恋不舍地望着沈石溪的离去,兴高采烈地欢迎沈石溪回到洞穴,为了养活自己的小狼崽儿,给沈石溪演了一场戏,着实的骗了他一回。
一只母红崖羊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与雪豹同归于尽的缠绵而坚强的母爱,感动了没有度魂成功的藏獒曼晃,重新塑造了曼晃的灵魂。
一群饥饿豺找到了一头野母猪,要选豺王的母亲做苦豺去与野猪搏斗。豺王想到,自己出生的第一个冬天,五天没有觅到食物,母亲霞吐咬破自己乳房的皮肉,让豺王索坨喝她的鲜血,索坨才活了下来;霞吐为了给孩子争夺王位,自己差点失去了性命。所以,豺王想代替母亲和野猪搏斗,就在他要冲进去的刹那间,母亲把他顶在了一边,自己冲进了野猪洞。野猪变成了饥饿豺的美餐,霞吐死了,她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儿子的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时刻感受着的母爱。听爸爸说,我九个月时,赶上了秋季腹泻,因为爸爸忙,整整两个星期,妈妈天天抱着我去医院输液,因为病号多,没有病床,妈妈就坐在椅子上,抱着我,常常输八九个小时,有一次输到了凌晨两点多,胆小的妈妈又冒着夜色抱着我回家了,现在说起来妈妈还有点后怕呢;由于我的.调皮,在我快两岁时,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小腿骨有了裂缝,不得已打上了石膏。妈妈日夜守护着我,精心照顾着我。平时的感冒发烧就更不用说了。
早晨可口的早餐,睡前香甜的牛奶,无不体现着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照和浓浓的爱。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爱我们的妈妈吧,动物还知道反哺,何况我们呢?
第七章的读后感篇8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贝多芬、托尔斯泰、米开朗琪罗。
在这3个人当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他的父亲并不称职,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由于母亲的早逝和父亲的压迫使的贝多芬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正当他辉煌时,他却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一个以音乐为一生的音乐家来说,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折磨,但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成就了伟大的《第九交响乐》等一系列作品…...
所以我认为做事要有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丝毫无惧。这就是成功的秘诀。成功不仅仅是天赋,还要那种与困难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寻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第七章的读后感参考8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