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可以将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分享,为了写好读后感,我们需要多角度思考,不拘一格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以下是好文笔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1600字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1600字读后感篇1
许三观,是我们今天主人公的名字。串联他一生的关键词是“卖血”。
第一次,是因为好玩,听人说,血这玩意是越卖越有,人身上的血就想摇钱树一样,缺的时候摇一下,立马就有了。而且卖血是证明身体好,看你身体好不好,就看你有没有卖过血,卖了几次。因为你的身体要足够好的话,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首次的卖血钱挣了35元,这让他在四叔的瓜地里坐了一天萌生了娶媳妇的念头。于是,他大刀阔斧的发起了爱情攻势,拿下了城镇里人尽皆知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很快,他们就有了三个儿子,取名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第二次,一乐在外面闯了祸打了方铁匠家的儿子,缝针住院之后方铁匠来家里闹腾讨要医药费,许三观因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拒绝付医药费,等到方铁匠来家里清空家里所有家具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去了医院,卖了血,赎回家具,这场风波才算一笔勾销。
第三次,许三观小日子过得算是不错,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不缺吃少穿,他听说了年轻时他仰慕的女人、所谓的梦中情人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住院了,他再一次用卖血换来的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和炖黄豆、绿豆、菊花。
第四次,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的年代,一家五口人愣是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稀米粥,为了防止饿的太快,所有人吃完饭都躺在床上减少活动量,这样没吃饱的状态让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极力想讨要一口面吃,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为的就是带着孩子们去解放饭店吃碗油泼面。
第五次,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在家呆了一阵后,硬是被父母亲劝回了农村,临走的时候许三观又一次将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并且叮嘱他节省着用,拿去补身体,去贿赂生产队长,争取能让自己早日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家里就剩两元钱,许玉兰哭诉着许三观再去卖血,这是他一个月内的第二次卖血了,医院的老李头再三拒绝后碍于许三观的苦苦哀求和老相识根龙的面子上同意了他卖血,这次卖血后在解放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席间他听说了一件事“跟他第一次卖血的老熟人阿方卖血时把尿肚子撑破了”虽说,捡回一条命,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卖血了。
第七次,一乐因为肝炎被送进了上海的医院,二乐也肺炎发烧。他四处借钱在去上海的路上途径的大医院他连着三次卖血,第二次卖完后他自己都垮了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硬挺着病愈后又卖了一次才找到了一乐母子。最后,一乐康复出院了。
第八次,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过60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这一天,他走在街上闲逛,路过胜利饭店闻见了飘香的炒猪肝,嘴馋的他又想到了卖血,这四十多年来他每次卖完血后都会来饭店下个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他来到医院,李血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的胡子都没长齐的年轻血头,听到他要卖血,年轻血头嘲讽道“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他走出医院,一个人孤独的在街上晃悠,脑子里反复循坏年轻血头说过的话,越想越委屈憋屈,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的血没人要了,他遇到灾祸该怎么办,越想越难受,老头在街上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上滚到下。
许三观的一生是用“血”铸就的一生,他活的大半辈子,卖了近10次血,一次未遂。卖了大半辈子的血,最后这次因为血不够好被人嫌弃。
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最近,新出的一档纪录片记录了太多普通人因大病家里突遭变故,有抗癌女博士闫宏微,有儿科重症监护室整天面对生死考验的女医生,有记录阿尔兹海默症生活完全无意识的可怜人群。在看完一期期让人泪目的节目,长呼一口气:感觉活着真好,身体健康真好。人真正的幸福不是腰缠万贯,而是有一陋室却家庭和睦;不是职位权利能量的运筹,而是有一踏实务实的走哪都有饭吃的本领;不是昙花一现的欲望满足,而是平淡时的长长久久。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写的是通透的底层现实生活。我们的人生都充满酸甜苦辣咸,个中滋味,皆尝一遍,才不枉来人世走这一遭。
1600字读后感篇2
几世情债,几世风流,多少痴梦?尽付红楼,尽付予那似海深宅。
——题记
深夜,一时兴起翻起了枕边的《红楼梦》,将自己沉醉于书中那纸醉金迷的世界。我仿佛在朦胧中醉了,醉得深了,醉里几世轮回,仿佛置身其中。
忆黛玉
朦胧中,仿佛走来了纤纤瘦弱的少女。她站在船头,风吹起了她的发稍,带着几分柔柔的感伤。心绪因忧虑而飘零,化入绵绵的江水解不开,解不开那深锁眉睫的愁,泪顺着她的面颊无声的滑落,滴落江中,溅起几许些微的波纹。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那早早抛下她独自哀伤的逝去的人,泪又一次滑落。
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也又拗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黛玉从小就体弱多病并且她常常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在心里,不说出来在贾府中常常默默寡闻。因为她多猜疑,并把愁放在内心的性格,和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实在太少了,使她与宝玉的爱情也无法长久。她与宝玉无法长久的在一起,是因为自己的自卑心理。她有爱情,可她只放在心上,无法让宝玉真正的理解。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体会不到。黛玉悲哀只能用诗来寄托自己的精神。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就是万箭穿心的那种窒息感,那种肝肠寸断的刺痛。
其实曹雪芹对黛玉,是充满怜爱与惋惜的,“两弯胃眼眉,一双含情目。娴静时似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在他们看来,当今社会更需宝钗这样贤静庄淑的人。而在我看来,她却是在柔弱中带着几分刚硬,似翠竹一般不屈、刚毅。她在金陵这个灵秀之地,绚丽的绽放,又在金陵这个腐朽之地,无声地凋落。上天注定她最终要离开,或许,在她看来,腐朽的贾府已无她的容身之处,倒不如回到太虚幻境,继续做自己的绛珠仙子。这应是她最好的选择。
千年绛珠,降临人世,只为报那滴水之恩但却因此流尽了此生的泪。郁郁而终,不得善缘。回首红楼,辈兮、梦兮、忧兮、叹兮。
品宝钗
如果说黛玉是一种茶,那她必定是一杯不染俗尘的清新的菊花茶,而宝钗她属于那种浓郁的苦丁茶,让人一口难忘,只有品过后的丝丝回味才能令人领悟她的真谛。
她,一个富有心机的女子,因哥哥犯事得贾家周旋,又因要进宫选秀而来到了这繁荣杂乱的大观园,值得庆幸的是她,好似一茱出水的芙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并没有将自己埋没在一群俗不可耐的庸枝俗粉中,她,心思灵巧,用她独特洞明的眼光品评着这个繁荣沉辱的世界,但她并非似林黛玉般的流于外表,将自已的感时伤怀流露在外,她只是深埋于心底,也许正因为她比黛玉更深谙世事吧,因此她深得大家喜爱。
但大观园中的女子,总逃不过悲惨的命运,黛玉因情愁饿香消玉损,而她,却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贾宝玉。
当她看着自己所爱的人为了别人忧伤心碎,日渐消瘦时,她又是何等凄哀,终究宝玉因思念而遁入空门,而她,独自留下,流泪悲伤。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似假似真,让人琢磨不透。美黛终损水,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终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最终看破红尘。
再去看王熙风,她果敢、泼辣、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得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梦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闭上眼,合上了书,我的眼角禁不住泪水的肆意漫延。自古多少的爱恨离愁,自古多少的悲情恨意,任留下多少的泪水,亦无法掩饰伤感的情愁。
?红楼梦》,一本好书,一段情愁,一席好梦……
近段日子,闲着无事,找本书打发时间,却不想,又翻到了《红楼梦》又一次被它吸引了。
很心疼黛玉,“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却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的凄凉长夜,她所期望于宝玉的,不仅是“男才女貌”相当的 “如意郎君”而且是在茫茫尘俗之中可以“谐隐”的“知心”者可最后她含恨而死,那句没有说完的话,“宝玉,宝玉,你好。.。.。.。.。”包含了多少惨痛的含义。
对于黛玉这个人物,她的思想感情,她的幻想与追求,她高出流俗的“行止见识”看她所写诗词的字里行间 ,让我深深的感到,这是一个高洁美好的人,同时,我感她之所感,爱她之所爱,和他同忧同乐,同笑同啼,他的悲剧,让我再一次感到回肠荡气,惊心动魄。
这本书注定是女性的悲剧吧!
再看看书中女孩子的结局,青春守寡的史湘云,李纨,出嫁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了的贾迎春,远嫁的贾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冤而死的秦可卿和鸳鸯,撞壁而死的司棋,被强盗抢去的妙玉,羞愤而死的晴雯,。.。.。.。.一个个的都是悲剧,想起鲁迅的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红楼梦》的悲剧能震撼人心,可能也是如此吧,看看书中被毁灭了的女孩子,外形美,心美,而且都那么的有才情。
对于这一群住在大观园的大美人,她们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女儿国,在短暂的几年中,充满了“花裙袖带,柳拂香风”之美,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这些大美人们,不但容貌美,内心也美,而且美的有个性,她们互相之间豪不雷同,她们是先生生活中平常的女子,不是仙子,也不是超凡出众的女英雄,女才子,她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们的一切都有着一种青春的纯洁的气息,不过也有有心机世故些的,如宝钗,探春,但依然是青春的纯洁范围之内的心计和世故,她们与黛玉不同的是,她们有灵有肉的成分,而以灵的成分为主,黛玉则是纯灵的。
书中不喜欢的是凤姐,但也最佩服 她,不喜欢她人前一套,背后又一套,铁槛寺老尼净虚为了要帮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抢亲,许她三千两银子。她便通过关节暗地使长安节度云光逼婚,结果迫使一对有情人双双自尽,三千两银子落入自己腰包。贾瑞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可凤姐杀人不见血,让贾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还有尤姨娘当她是一好人,感恩戴德的跟着她进了贾府,最后的下场却是那么的凄凉,而且是有苦无处诉,因为周围的人看到的都是凤姐的好。直到死后一周年,凤姐还在贾琏的跟前做戏,让贾琏又一次的为凤姐而感动。凤姐的精明干练,世故圆滑,很让人佩服,当然也让她在这女儿国里生活的如鱼得水般的自在。还有我也佩服着平儿,能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中生存下来,同时还要获得凤姐的信任,实属不易。
还有,很喜欢刘姥姥,她是出场次数不多几回的一个人物,喜欢她的率真可爱,喜欢她的淳朴善良,幽默机智,她给这个悲剧的故事带来了些许的笑声, 如二进大观园,在饭前逗大家开心的一幕,“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却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还发怔,后来一想,上上下下都一起大笑起来。她知道在这些贵妇人的面前,自己是一个丑角。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
当合上书的时候在想,曹雪芹要是活到现在,诺贝尔文学奖,肯定有他的份。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1600字读后感篇3
在区骨干教师培训上曾听谌启标教授的介绍,知道《爱的》是一本值得认真学习的好书。它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著作。作者以一个四年级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很小的故事,在故事中感悟到爱的,如春风化雨,润物无痕。听了谌教授的推荐,我真想一睹为快,意大利的小朋友为自己是意大利人感到由衷的自豪,而我们中国的学生有多少因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深感骄傲呢?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的》的主人是一位小学四年级的小男孩,他出生在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里,他天性纯良,观察敏锐,是个乐观进取的好少年。他的健康成长与书中所描写的真诚宽厚的人际之间的爱是息息相关的。故事里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所写的只是一些平凡而善良的人物:像卖炭人、小石匠、铁匠的儿子、少年鼓手、带病上课的教师……以及他们的平凡的日常生活。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记叙,把读者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所以读《爱的》,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
?爱的》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而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爱,应该是力量的源泉,是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时说过这样一段话: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我走入了作者的生活,目睹了他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其实也包含着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意大利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世界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了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在他庆幸有了这些钱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个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来,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1mi.net★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文章通篇都在激发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用慷慨的陈词、热情的话语表达了一位爱国者的高尚情操。读来使人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坚持自己的立场,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战士,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不为名利,在科研一线默默专研的科技工作者;踏踏实实奉献在在各行业的工作人员,没有丰功伟绩,犹如一颗颗螺丝钉,却有自己内心的梦想执着和追求……
作为一名从事小学的教师,更应该用爱呵护每个孩子、每个孩子。爱的是具体和生动的,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关爱每个孩子,从小事抓起,做好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等爱国主义。
1600字读后感篇4
会从书里看尽别人一生的故事,也在精神上走了好几生的路。这是我高中时代读完的一部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我个人对这部书的评价非常高,因为它是我读完后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了文字带给人的力量,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懂得何为珍贵的东西。正是因为这本书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至于读完后时隔这么多年仍然想要借此机会分享它。
?平凡的世界》描写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化过程,刻画了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深深感染了我,对于生活在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梦想和挫折同在的21世纪的我来说,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让我少了许多迷茫,多了几分面对人生苦难的勇气。
自幼懂事的孙少安,他13岁时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但是他回到双水村后没有消沉堕落,而是用勤劳的双手支撑起久经风雨的家。他18岁的时候,凭借着“精明强悍和不怕吃苦的精神”被推选为生产队长,成为双水村的“能人”。也正是在他的庇护下,弟弟妹妹才能得以完成学业,姐姐一家才能勉强度日。他为了这个烂包的家,放弃了心爱的润叶,他成为了孙家的顶梁柱,正是因为有了这个顶梁柱,孙家才有了后来的好光景。
每次看到别人的人生时,就会反思自己的人生。自己亦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从小家境并不富裕。可是我却未能像少安那样体谅家人的艰辛,也未能像少安那样成为父母的骄傲,更未能像少安那样能为父母抗起一片天。我反思自己以前的种种任性,不仅不曾好好体谅家庭为父母着想,反而稍有不如意不顺心就跟父母顶嘴,跟姐姐们吵闹。唯一让自己欣慰的是珍惜了读书的机会,没有因为贪玩厌学而早早步入社会。在这个竞争激烈、百舸争流的纷繁复杂的时代,我们也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苦难要面对,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路要走,都有所要面临的压力。好好读书,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这个时代要立足所必不可少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加体谅和爱护自己的父母,正是因为父辈的勤劳才有了如今的好生活,我们要怀感恩之心,为从小长大的家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温暖父母,让操劳了一辈子的父母能有个幸福的晚年。
自立自强的孙少平,他的吃苦耐劳给我留下了很大的感触。从求学时吃最差的黑面馍馍与丙菜到为去外面闯荡忍受身体上的劳累艰辛。他身上涌现出的不惧坎坷的毅力和韧劲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我觉得当代的年轻人也应当如此,尽管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但我们同样需要这样的精神品质。吃苦耐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继承发扬,具备这样的品质,才能直面人生路上的荆棘,才能面对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才能见到彩虹。
我佩服少平坚韧的意志,但我更敬佩他酷爱读书的精神。陪他一起度过的艰苦岁月里,是书本给予他的精神食粮。不管是在读高中的环境里,读后感还是去黄原揽工干活的时候,亦或是到大牙湾煤矿当工人的时候,他依然坚持读书,书籍成为了他最好的伴侣。读书让他打开了全新的世界,更让他拥有了自己的“小世界”。他生活在那个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都想尽办法读书。而生活于现代的我们,读书的途径多又方便,我们应该感到特别幸运,更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来充实自己,开阔视野,驱走浮躁,还内心一片宁静。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通过这两兄弟的生活经历,我明白了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能变成坚强。逆境曾让许多人意志消沉,丧失自己的理想,可是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学会用另一种眼光去理解。苦难的哲学就是如果生活需要我忍受痛苦,我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我就一定能战胜苦难。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心灵史,给予我温暖和力量。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的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拥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执着的追求与渴望,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奋进的理由让自己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平凡的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世界也会因你而不平凡。
1600字读后感篇5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最后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而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而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我曾经读过中国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其中有一部讲述了师徒四人为了求取真经,历经艰辛,最终排除万难,取回真经的故事,那就是《西游记》。《西游记》中最吸引我的就是那些降妖除魔的画面。
?西游记》中的人物也是各具特色的,形象丰满的。比如:唐僧,是菩萨心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好人没有坏人,他对他的徒弟们要求很严格。他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和执着的精神。唐僧这个人给我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孙行者又名孙悟空,孙悟空是个自然灵根孕育的石胎,他是一个顽皮机智的小猴子,他的武器虽然只有从耳朵里变出来的金箍棒,重三万六千斤,但它当年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他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孙悟空神通广大,一路上降妖除魔,为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而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是他“三打白骨精”的片段,更是精彩至极,让我回味无穷,至今任然记得。
猪无能又名猪八戒,他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凡夫俗子。他现在虽然是一只猪,可他曾经是天庭上赫赫有名的天蓬元帅。因为在王母娘娘的蟠桃会上,天蓬元帅垂涎于嫦娥仙子的美丽,所以想调戏她,但被王母娘娘发现了并把天蓬元帅贬下了凡间,投错了胎,阴阳差错的成了猪。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还会三十六变。使用的兵器是九
齿钉钯。猪八戒虽然很懒很贪吃,爱占小便宜,贪图女色,但他对他的师父很忠心,也很有趣,让人觉得可亲又可爱。
沙悟净又名沙和尚,他曾经是天宫玉帝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了王母娘娘,又因触犯天条,被贬到凡间,在人间流沙河畔兴风作浪当妖怪。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柄月牙铲,武艺高强,不畏强敌。他身上有两件宝,一件是菩萨葫芦,另一件是九个骷髅组成的项圈。沙和尚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实人,脸上和下巴上,都“洒”满了胡子。虽然他不是唐僧所有徒弟之中最出众的,但他很勤劳很能吃苦还很忠诚,而且唐僧非常喜欢他这个徒弟。
在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师徒四人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终达到西天取回真经。唐僧的徒弟也表现了鲜明的个性。唐僧菩萨心肠、没有坏心眼,是非不分,经常冤枉孙悟空。孙悟空机智灵活,对敌人嫉恶如仇,一心保护师父。猪八戒憨态可掬、懒惰贪吃、好耍小聪明。沙和尚忠诚老实、勤勤恳恳。
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孙悟空是那种有坚定、彻底的斗争精神的人。他敢为崇高的理想牺牲、奋斗,他反映了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艰苦斗争以及人类克服困难、勇于向前的精神。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猪八戒代表人性懒惰,意志不坚定,容易被诱惑的人,但却容易改错,心胸开阔,天真可爱。沙和尚的形象既体现了奴隶文化的本质特征,又代表了农耕文明背景下普通民众的基本性格特征。他的善良老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忠心耿耿,都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唐僧,他代表了当时社会的权贵对百姓的安抚,还有他的胆小和善良,毅力和敢于舍身求法的精神。
?西游记》中写孙悟空的较多,作者也是希望用它来让我们学习他的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可能也希望将来好人多一点,坏人少一点,乐观的人多一点,悲伤的人少一点,努力的人多一点,放弃的人少一点,勤奋的人多一点,懒惰的人少一点。从孙悟空的身上,让我知道了,对待生活要乐观,面对困难要解决。总之,通过《西游记》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一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一个人都有缺点,但要努力去改正,尽量使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1600字读后感篇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6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1600字读后感篇7
暑期,午后,捧一本《平凡的世界》,我仿佛穿越了历史,走近了大师路遥,看见了孙少安的经历,读出他的艰辛,他的无奈,他的倔强与坚韧,他的仁爱与担当;此刻的我,似乎也走进了作者的心里,读懂了“他”,更是“他”的心声……
孙少安,一个出身贫穷的农村少年,十三岁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种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虽有润叶的真心表白,但由于家庭贫困和地位“悬殊”,他拒绝了源于内心最深处、最真实的爱情——因为穷,连爱的资格都没有;随后他匆忙且狼狈的结婚,接着不甘平庸的他又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他以自己的聪颖与勤劳让他的人生走向了“光明”;可是单纯与过分的善良让他的人生再次坠入低谷。但不屈的他,在经历了悲伤与愤怒后,东山再起;可是命运总是爱跟一个善良的人开玩笑,二次成功后的孙少安却遭遇了原本不爱的“妻子”贺秀莲的癌症这一劫难,但仁义而忠情的少安却“背叛”了他与润叶的爱情誓言,为秀莲“忠贞一生”,这亦如他不计前嫌,接纳村民,兴办了学校,带领大家一起走向共同富裕那样的宽容与仁爱。
回顾孙少安的一生,可谓命途多舛,时运不济。但他却屡败屡战,百折不挠;他的爱情是不如意的,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但他却不离不弃,相守一生;他的事业是一波三折的,但他却能笑对失败,直面破产。同村人的冷嘲热讽,他却不计前嫌,以德报怨……平凡的时代,不平凡的人生经历;残缺的爱情,却铸就了完美的人格魅力!
面对曲折的人生遭际,我们要学习孙少安的隐忍。六岁时,他忍受住了家里的贫穷;十三岁时,他承受住了辍学的苦痛;面对“高压”,他忍受住了田福堂“欺辱”;第一次创业失败,他承受住了村民的“流言蜚语”……忍不是胆怯,也不是妥协,而是一种涵养与胸襟,更是一种韬光养晦的蓄力,厚积薄发的“井喷”。一忍再忍之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再次成为众人欣羡的“万元户”,成为那个时代成功的“弄潮儿”、“追梦人”!
孙少安“隐忍”的背后是他的百折不挠的生命质感,是他那坚持不懈的韧性与执着。贫困的家境,辍学的苦痛,爱情的弃儿,创业的失败,犹如横亘在他面前的一座座大山,但他在一次苦难面前,不抛弃不放弃,以坚强的意志,不屈的斗志,跨越成长路上的每一道坎,飞跃人生途中的每一座山。“孙少安”亦如现代社会中千万个追梦人中的一员,他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当我们面对人生挫折的时候,想一想“孙少安”,此时的我们顿时发现:考试失败不过是成长中的一次考验,作业不会只是走向成功途中的一次历练,成绩退步仅仅是砥砺意志的一次锻炼——忍一时不为了风平浪静,而是为了蓄势待发;直面挫折就是为了增强我们生命的质感与韧性!
孙少安“隐忍”的背后还有他的仁者风范与追梦人的责任感。每一个成功的人,几乎都是一个胸怀博大的人,正所谓:厚德载物!
他的大度表现为对“小人”田福堂的一笑了之;他的仁义体现在对村民的不计前嫌;他的仁者胸怀更体现在成功后的不忘本,成才后的办。
因为是长子,他甘愿辍学,用稚嫩的肩膀撑起这个家——这是一个男孩子对家庭责任;因为是生产队长,他成功后主动兴建小学,带领村民走向共同富裕——这是一个民众对社会的担当。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或许我们没有像孙少安一样的“曲折”的经历,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仁爱之心应该具备,诚信友善、爱国敬业的价值观应该拥有。待人接物时,我们要乐于推己及人;与人交往时,我们要常做到助人为乐。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做一个锦上添花的好同学,更要做一个雪中送炭的新时代青年!因为这是一种责任,也是当代追梦人的担当与素养。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既然人生之路不可预设,因此当我们面对平凡的时代,曲折的人生时,我们既要做一个直面惨淡的人生的真的“猛士”,又要像孙少安一样,以“忍”字为上,常怀“仁”者之心,练就“韧”字之性,这样我们才可成为生命的强者:一个自强不息的斗士,一个厚德载物的君子,一个真正成功的追梦者!
少安已去!但少安从未离开!
1600字读后感篇8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感悟平凡——《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读后感《感悟平凡——《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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