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是我对书中社会现象和政治事件的思考和观察,阅读是一种启迪思想的过程,书写读后感,以展示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月亮圆了读后感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1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2
“你不是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是成为你不得不成为的人”—毛姆
初看书名,不太理解这两者之间有何牵连。说是理想与现实,可月亮虽是手不可摘却是自然存在,金钱看似随手可得大多又都遥远。到底谁是理想,谁是现实,本是有些模糊的。难道低头捡了六便士就不能再抬头看月亮么?理性人做久了就是有这种纠结,对虚幻的文学之美少了些许感受力。原来讲的是人到中年是否该继续怀揣梦想并孤注一掷的事儿。
我想说的是关于自我与自我之外,关于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故事。
一个42岁的男人,抛家弃子,出走流浪,他该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抛弃所有?可是那一切他真的拥有么?一个妻子,混迹于作家圈的中上层社会,攀附着形形色色的表达者,尴尬又小心地提起丈夫,内心并不以一个能给她带来优越生活的男人为骄傲和感恩。作为她的丈夫,不过是她拥有完整的平凡生活的工具和掩饰,是她作为妻子和母亲角色的必然出演。她的丈夫真的拥有她么?孩子自不必说,为了离开而接近的现实存在,不管当初因何带到了世上,他说的没错,养了那么多年,他的责任已尽。那么他自己呢?像大多数人一样,前面四十年过着该做的人生,一份体面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为养家糊口而奔波。当他数十年如一日回到家面对生活的琐碎,心中是否有那么许多时刻想要逃离?是否他也迷茫,眼前的人事哪些点滴是真正属于自己?到底他在做的是那个想要的自我,还是别人眼中的自我?而他的人生到底是活成该活成的样子,还是他自己认为的样子?所谓自我,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能够区分的该是不同于他人的特征,可大多数都是一个个符号的标注,并不觉得abc有什么本质区别,甚至他人都没兴趣分别;一方面是一种主观定义,本心能够感受和认可的部分。而这方面,大多在现实的蝇营狗苟中模糊了。我是谁?我在哪?我们经常会有这种疑问。当物质越来越多的满足了本身并不需要的虚荣后,内心日益空虚,到底该用什么填满?于是他走了,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画画,只是一定要有一个理由支撑他离开,决绝地离开。他选择了画画。他内心有太多迸发的激情需要表达,他找不到出口,他觉得也许画笔可以。正如他身边朋友建议的,也许他应该尝试其他方式。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并非所有人都有这种被现实所扭曲的内心和压抑的病态,大概金融业就是有这种特征,集中放大了形色各异的人性,使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理解、厌倦并逃离。如果你追寻的是自我,说到底,关他人什么事呢?书中多次提到,他如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舒适。我想他是在乎够了,经纪人是一个高压的职业,现实和虚拟的世界中充满了人性的贪婪和恐惧,让人看到所有的不堪和边界的突破,没有底线,而他自己就是底线。他还有什么需要在乎呢?而自我的舒适该是由于长久的麻木吧,习惯了不享受乃至不感受,正急需一些不适感甚至强烈的刺激才能激发出早已麻痹的感官神经,才能引导体内和心中的种种激情。可见长久的浑浑噩噩后再次找寻自我需要透过多大的痛苦才能做到。甚至于到死才能真正释放。我能理解作者写他在完成最终的作品后选择销毁的意图,那样才符合真正自我的态度。但其实,他根本不在意他人是否理解或认同,甚至不在意他人是否得见。对于他而言,创作结束即为圆满。
说说梦想与现实吧。很多人会把内心向往却无法实现的叫做梦想,其实我是不太认同的。既然向往为什么不能把它变成现实?我们是多么轻易地给自己找到各种借口,时间、自由、甚至现实都能成为之一。我们很多时候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对于他人是多么地不可或缺,更多的只是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吧。当他离开之后,他的妻子经历了短暂的痛苦,确认他不会再回来时,便理所当然地背起了家庭的责任,按部就班地生活开了,似乎他从未在过。最初的感觉没有错,她只是需要一个角色,而至于他是谁并不重要,只要能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心即可,甚至即便没有也不要紧,她还能收获同情,生活安然无恙。到底是我们觉得自己重要还是缺乏追寻的勇气?如果你知道自己要的并去追寻它,你就会得到。现实是什么呢?我们用尽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认清了生活还能热爱的英雄主义算不算平凡?放弃一切选择了浪漫主义的方式却终无所获算不算平凡?像高更一样致死寻找自我而终被世人所理解算不算平凡。他的荒唐行径以他死后画作受追捧而得以有了更伟大意义的初衷,那些曾经被嘲笑的粗鄙行为似乎也因此成为艺术家不可或缺的缺陷,他的梦想真的不依赖于现实么?如若千百年后都没有人能接受他的作品,那他的一生不就只是他的一生了,连附加的意义都没有。也许更重要的是把梦想变成现实的过程,或者为人所认同的结果。可是在他死后这种世俗意义的现实对他有何助益呢?而他的梦想,与其说是画画,不如说表达,或者内心真实情感的释放。他创作的过程一度受阻,需要借助于最原始的性爱才能激发,而当他发现自己仍囿于身体的欲望时,他害怕了,仿佛又走进了曾经的桎梏和枷锁。最后他在一片现实的伊甸园里,与一个对他无所求的女人结婚生子,并且生活下去,在生病的过程中完成了最终的释放与表达。原来他想逃离的并不是婚姻和家庭,只是身边人企图的控制、摆布和要求,以及世俗的标准和界限。他需要一个家庭,一个女人,但前提是,他必须首先是他自己。
我们很多时候成为了不得不成为的人,可是在此之中或之后,如果还有某个时刻你也在思考自我,追寻自我,是不是也可以在向想要成为的人的路上前行,就那么一步步地走过去呢?当你弯腰捡起六便士的时候,也顺便抬起头看看月亮吧。也许看着看着它就在你心里了。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3
一只毫不起眼,小小的鼹鼠在书中的动物世界里掀起了大浪。无人知晓,偏僻的月亮河,因为一只鼹鼠的进城变得举世闻名。他就是鼹鼠米加。
月亮河边住着鼹鼠挖掘师米先生一家当米先生还在地下工作是米太太为他生下第9个儿子米加。很快他们就发现米加与他的兄弟们有所不同,他的体毛并非灰色,而是黑色,他太爱睡觉晚上在河边玩。最令米先生头痛的是他不爱挖掘!在河边他认识了鼹鼠尼里,为了不让她辛苦的洗衣服,他决定发明一台洗衣机!然而,他缺少很多零件,于是,他准备进城。在城里,他认识了穷魔法师咕噜咕并跟他学魔法,在咕哩咕帮他用魔法变零件时他明白了魔法的定义:魔法总归魔法永远不会让真的变成假的,也不会让假的变成真的.。结果在一次比赛上咕哩咕把米加变成了乌鸦一百天后米加又变了回了回到了月亮河,收到了咕哩咕寄的零件这时咕哩咕也来了他决定住在这儿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文中的米加在许多许多的人或动物的帮助下才顺利发明了洗衣机。如送他去城市的狗司机,给予最大帮助的咕噜咕,一群助人为乐的乌鸦,邻居刺猬先生……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克服困难,像鼹鼠米加一样,才能成功!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4
初期读感觉非常的枯燥,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读,后来硬着头皮慢慢读下来的。到最后读完仔细思考后才觉得主人公逐梦的代价和魄力!
理想与现实,是文学作品四大永恒的主题之一,这本书用月亮与六便士做比喻真是极为恰当。第二次读毛姆的书,开头真是有点味同嚼蜡,我一度以为第一章是作者写的序,看到斯特里克兰不告而别那里,才算开始看到故事情节了。但全书读完了,才发现这就是毛姆写作的腔调,有点淡淡的漫不经心和距离感,有分寸的嘲讽和恰到好处的'评议,不着痕迹地融入了作者的价值观,讲故事和写作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好的小说让人看完后掩卷思考,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如此,虽然是差不多100年前完成的小说,但内容在今天读起来依然鲜活,也许这就是此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吧!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5
有些作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如英国的毛姆。
在遍地六便士的世界里,抬头看见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实在是名气太大了,已经到了如果不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书。
第一次正式推荐这本书的是李东昆老师,那回在外国语小学举办的《人生最美读书时》活动中,东昆老师讲这本书对他影响很大,于是便记在心上。
接下来那一年底,新乡撒哈拉书店开业,仿佛走到哪里都摆的《月亮与六便士》,于是便买了一本。
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抛下工作,以及家庭,只身来到巴黎追求梦想,学习绘画的故事,最好来到塔希提岛,并与当地女子结婚,病逝他乡的故事。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但其中蕴藏着人性的探讨却极为深刻。在世俗的眼里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渣到了极点,但从艺术的角度,他又是如此的勇敢。
东昆老师曾经讲过语言的尽头是“艺术”,那么我想,真正的艺术家也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吧。
离开了伦敦来到巴黎,离开了巴黎又来到了塔希提,在这座被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南太平洋的小岛上,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家,于是他拿起画笔,描绘出它的样子,世人无论当成杰作还是垃圾,应该与他都无关了。他只是画出眼睛看到的东西,划出了他的梦,于是他的心从此不用再流浪了。
认为“金钱罪恶”的人是极端的,认为“梦想即一切”的人也是不成熟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平衡是一个难题,这恐怕也是本书大获成功的原因吧。
推荐这本书的李东昆老师终于辞去了高校教师的职位,跑去北京读博士了,很多人感到诧异,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而我还整天在六便士中讨生活,有时趁着夜晚散步时,偶尔也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圆了读后感篇6
最初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便读了这本书。
刚读到书中主人公特里克兰抛妻弃子抛下一切,远走他乡,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时候,我能想到的就是他外边有人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突然之间可以一切都不要,远走他乡呢?他的妻子还有他家里的朋友亲戚们都觉得他肯定外边有人了,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后来,有人前往巴黎,在一个破旧不堪,乱糟糟的小房子里找到了他。当时的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诺福克夹克,胡子拉碴,好多天没刮,虽很邋遢,却神态自若。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后,才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他妻子,也不是因为他身边有别的女人了,而且因为他想画画。多不可思议,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就因为想要画画,什么都不要,在所有人看来他是疯了,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再不开始,就真的晚了。过后,妻子知道了后,同意离婚。说了一句:“他要是因为外边有女人了,他会回来,可他是因为想要画画,就不会回来了”。
就拿当下来说,处在大数据的科技时代,又有多少人会像特里克兰那样,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他就是做到了。即便是生活贫困潦倒,即便是病魔缠身,他都没有放弃。他对理想的追求和热爱达到了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境界,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挺深的,虽然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有时候真的很远,但让理想照进现实多半大概就是比别人多了一份执着、多了一份坚持、多了一份勇气。所以有梦就去追,不要在该奋斗的时候选择放弃那个本可以发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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