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时代的进步,小伙伴们逐步知道自查报告的必要性,有价值的自查报告是需要贴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的,下面是好文笔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对标检查自查报告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篇1
一、检查组织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气象局《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等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行业防雷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防雷安全检查工作,成立防雷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检查范围、重点、要求。按照全省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第一时间与县公安局、安监局、经信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以及人武部对接检查工作,梳理核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及非煤矿山单位名单,共确定53个检查对象。自20xx年4月22日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由办公室起草发文《县气象局20xx年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从20xx年4月23日开始,由县气象执法大队到本辖区各区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气象局《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等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抓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防雷安全隐患问题:
应当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已安装防雷装置但未经验收合格的场所;已建防雷装置未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测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或委托不具备法定检测资质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场所;经检测存在防雷安全隐患,应整改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场所。
(二)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产权单位的防雷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兼)职防雷安全人员配备情况、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情况等,督促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情况。一是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检测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等;二是是否存在检测机构无资质开展防雷检测或超越防雷检测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开展检测、防雷检测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出租、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现场检查情况及主要问题
根据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县气象执法大队按照全覆盖、拉网式的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实现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企、不留死角。截止11月1日,我县气象执法大队已完成54个单位46个场所检查,其中因8个非煤矿山无易燃易爆产品存在,因此对其进行了防雷安全知识宣讲,而未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县气象执法大队执法检查程序合法合规、对重点隐患单位存在重复检查、不存在选择性检查、不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46个防雷重点单位场所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一家,具体问题时未按照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规定安装到位,现已整改完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一家,具体问题是已建防雷装置未按法定要求每年开展两次定期检测,现已整改完成;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易燃易爆和危化品场所一共5个,具体问题是无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或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未单独成文和无单独的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都已整改完成。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对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一是大部分单位对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检查工作得到了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了大检查的汇报和现场陪查,部分单位主动指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请求给予技术指导,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对防雷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较强。二是防雷安全制度在部分企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部分单位落实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名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部分单位制定了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一些单位能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自查自纠防雷安全隐患。三是部分单位较好地开展了防雷安全宣传活动。部分单位采取会议学习讨论、分发防雷资料、悬挂防雷知识展板等形式,不同程度的开展了防雷科普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单位安全文化氛围,还宣传了防雷知识,从主观意识上增强了防雷能力。
本次检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部分单位对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一些单位对防雷工作存在侥幸心理,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未将防雷安全纳入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一些场所防雷装置未按标准要求建设到位,未安装防雷设施;一些易燃易爆场所未依法开展一年2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二是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部分单位经过前期防雷检测,已经提出一些隐患点,但整改还不到位,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重视程度不高,认为大的隐患点按照要求做到位,小问题就忽略不计;二是缺乏施工指导,部分场所隐患具体整改操作不到位,依然存在隐患。通过本次检查和指导后,现场人员认识到了整改的重要性,表示会尽快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相当一部分部门、企事业单位缺乏一定的防雷科普宣传,未开展单位内部防雷安全宣传和培训,职工缺少防雷基本知识。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强化防雷安全突击检查
我们依然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企、不留死角的要求,每年对防雷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确保本区域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全覆盖。
(二)加强防雷安全考核
进一步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强化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制度,将防雷安全纳入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加强各单位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实施一年2次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气象防雷执法
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检、拒检或拒不整改的,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防雷宣传,做好雷电灾害处置。
加强督促各单位进行安全员防雷知识培训,加强各易燃易爆场所防雷科普及防雷减灾工作的宣传,提高企业员工防雷减灾意识,避免和减少雷击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预案。
(五)加强防雷减灾服务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防雷技术指导工作,对有需求的单位不定期开展防雷技术指导,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扩大防雷信息的公众覆盖面,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服务对象手中。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篇2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xx]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篇3
根据庆财联发[20xx]1号文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端正态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规范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设专人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自查自纠。
依照庆财联发[20xx]1号文件精神,对20xx和20xx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查与纠。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报购物品都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始终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核算。如中途需增减,始终坚持按程序申报,无不编滥报行为;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在采购方式上严格程序,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
6、无应属政府采购范围而委托其他机构招标情况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都执行了制度的`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都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无质疑案件的发生。
在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今后继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行为,凡事年初有预算,购物有详单,做到账与物相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和滋生腐败的发生。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篇4
一、20*年以来下达的重点水利项目及建设情况
(一)20*年以来上级部门下达我局的工程项目有: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23万元;
2、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295.2万元;
3、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1239.4万元;
4、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06万元;
5、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达资金570.74万元;
6、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下达资金262.22万元;
7、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8、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9、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全面完成下达计划并投入试运行。
2、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预计于20*年12月30日完工。
3、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现已转入房建等附属工程建设。
4、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于11月初开工建设。
二、落实责任制主体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建成并长期充分发挥效益,《通知》中明确:我县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县水务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及按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做好对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并重点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因此,除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建设法人由县水务局承担外,其余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法人都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管理
根据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等各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法人制
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徐家坝除险加固工程:根据《云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景东县人民政府于20*年6月批准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县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景政复〔20*〕10号),县水务局根据文件精神于20*年6月任命了法人单位法人(景水字〔20*〕35号)。
(二)、招标投标制
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招标工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报经普洱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工建设。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在公证人员、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开工建设。
(三)、建设监理制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都按建设要求实行监理制,在工程的施工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制度进行工作,及时的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监理日志的撰写,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件的发生。
(四)、双合同管理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谦洁,杜绝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提前让监察部门介入,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资金的使用管理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设立了专职的会计、出纳,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按基建程序、年度计划、工程进度及合同要求按比例拨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拨付实行签证制,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签发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凭证付款。
五、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一)工程质量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都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逐条抓落实,严格质量控制,采用监理旁站、质检单位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相结合的施工模式,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在施工中参建各方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和检测。
(二)、安全生产
为做好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处理好投资、进度、质量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项目法人单位始终把“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放在项目建设的首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保证管理落到实处,项目法人单位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质检及施工等各个参建单位的职责,按照规定层层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人员必持证上岗,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从而保证了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篇5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豫工商办[20xx]83号文通知要求,现将今年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人事,法制机构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学习,在学习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人人有心得不但每条每项要深刻理解,还要入脑入耳入心,与此同时,在社会上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在县电视台作专题报道,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共制作悬挂条幅56幅,发放宣传单35000多份,参考人员242人,共举办培训3次,参加人员450人次,平均成绩85分以上,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加快了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新形势、新政策、新法律的学习掌握,提高了每一位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
我局作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为了便于申请人提出申请,使申请材料符合行政机关的要求,将法律、规章、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都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把本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受理行政许可的机构及监督电话予以公布。
对行政许可项目作了认真的清理,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一律在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待每一个申请人,服务人员都详细说明和耐心解释,在行政许可的检查程序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不但在实体上守法也要在程序上守法,对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我局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后,申请人少跑许多趟子,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我局也提高了很多行政效率,树立了形象,“窗口单位”也成了方便企业,服务商户的绿色通道。
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
?纲要》20xx年4月20日颁布实施后,我局针对本系统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低下这一现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局党组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地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动作的基本准则,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局长作为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为此,我局成立了贯彻执行《纲要》领导小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落实本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动,做到五年有计划、年度有安排,将本纲要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他们知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他们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做到秉公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全系统工作人员通过转变观念和转变监管方式,按照依法行政六个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有序稳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执法办案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今年以来截止到10月份,我局执法案件数为1183件,其中依法实施强制措施案件数为185件。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都以县局名义进行实施,经过县局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批,我局建立了实施强制措施包括审批和解除制度,对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登记都详细建立了规章制度。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都有法定依据,填写文书时适用条款准确、具体、清楚,扣留、封存财物所涉及的物品的品种数量、型号都准确详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
四、清理执法案件情况
我局根据省局豫工商(20xx)147号文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谁办理、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清理的重点和步骤”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落实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执法案件清理工作。
我局总结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纠正执法办案工作中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
经过清理,发现存在自理不当的案件有10件,违反程序的有两件,文书不规范的有3件,证据不足的有5件,没有发现制作虚假案件。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个别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行政许可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干预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
三、在实施强制措施工作中,遇到残疾人、艾滋病人的无理阻碍。
四、案件处罚决定下达后,执行程序繁锁,时间长,罚款很难足额到位。
在今的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局一定要不断总结经检,查找不足,认真贯彻省市局有关执法检查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对标检查自查报告最新5篇相关文章:
★ 小学自查报告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