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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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6篇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1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 号)和衢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 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2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xx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以保障全区广大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监督效果。

一、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卫办监督20xx2号通知要求,3月底前重点开展好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主体责任落实。

二、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底前对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

三、按照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0月底前重点做好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雇佣医托、误导招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术中加价等行为,严打虚假医疗宣传行为。

四、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11月底前严格执行国家双随机下达的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抽检任务,抽查后7日内做好事后公开工作。

五、做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工作。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以及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骗、强迫消费,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以及以非法行医违法手段开展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非法开展医疗技术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全年重点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转运以及储存间管理、污水处理等的监督工作。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重点对人员资质、科室设置、许可证校验、执业行为、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控、消毒、污水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八、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消毒监管,每季度对城区集中供水的水质和供水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备案、运营环境及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加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施术单位孕后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村级医疗机构非法使用b超机和b超机许可使用单位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上工作各医疗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卫生计生监督所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留存影像资料及书面文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3

**年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xx区卫生计生工作思路是: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的战略部署,遵照《**年xx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重在落实推进。全年重点抓好七大工程,完成好“十二五”规划目标,谋划好“十三五”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龙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夯实建设龙岗“健康之区”的基石。

一、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工程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着重加快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包括:

1.完成区三院(原横岗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龙岗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南湾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布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坪地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xx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坂田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坂田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xx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坪地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龙岗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二、高端医疗服务培育引进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 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 积极推进康奈尔大学、纽约长老会医院、莱蒙顺泽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 与南方医院签订“南方医院深圳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伯明翰大学、皇家伊丽莎白医院、广州裕恒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龙岗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xx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广州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深圳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深圳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xx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三、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推进医学学科科学布局、错位发展、形成梯次,将**年打造为我区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年”。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 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9. 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 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xx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xx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打造一支精干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2.出台《xx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xx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xx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四、基础卫生工作强化工程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4

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市防疫站可采取在派出人员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

(三)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多种卫生监督协管模式,及时总结协管工作经验。在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疫站。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xx〕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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